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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认定应注意问题及其与抢劫罪的区分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4-02 21:29:55)
标签:

戴涛律师

抢夺罪

刑事辩护

刑事普通犯罪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一、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分

 

从构成要件上说,抢夺行为是直接对物使用暴力(对物暴力) ;而抢劫罪为对人的暴力,要求直接对被害人行使足以压制反抗的暴力从而使被害人受暴力、胁迫压制而不能抗拒、不敢抗拒

但是,由于不排除行为人使用轻微对人暴力抢夺财物,故在对人暴力情况下,应根据暴力是否达到了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区分抢劫罪与抢夺罪。

 

二、抢夺罪认定注意问题

 

        1.抢夺致人死亡。

        由于本罪未规定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故行为人抢夺财物而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的,成立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2.飞车抢夺的性质。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有下列情形,以抢劫罪论处:①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抢夺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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