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4-01 11: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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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律师危害公共安全罪武汉刑辩律师刑事犯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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