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罪的辩护要注意什么?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3-22 16: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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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律师刑事辩护经济犯罪逃汇罪辩护逃汇罪 |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
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的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三、本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而故意实施犯罪,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法。
相关规定: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