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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3-07 19:58:54)
标签:

戴涛律师

经济犯罪

刑事辩护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无罪辩护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任务,非法为亲友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旧中国刑法及其他许多国家的刑法都规定了背信罪(或背任罪)。背信罪,是指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人,为谋求自己或者第三者的利益,或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目的,而违背其任务,致使委托人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行为。我国旧刑法没有规定背信罪,在修订刑法的过程中,只是增加了一些特殊的背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即是背信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客观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本罪为身份犯,行为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有公司、企业员。 

 (2)客观行为内容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司、企业业务的便利)实施了下列三种行为之一:一是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二是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三是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的商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可成立本罪,同时实施上述行为的也只成立罪。 

 (3) 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第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第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第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 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四,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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