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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如何认定?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2-11 23:52:42)
标签:

戴涛律师

无罪辩护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行为对象是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表现为隐匿与销毁。隐匿,是指妨害他人依法发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一切行为;销毁,是指妨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本来效用的一切行为。成立本罪要求情节严重。责任形式为故意。表面上看,刑法只要求销毁行为出于故意,事实上隐匿行为也必须出于故意;由于隐匿行为一般表现为故意,刑法条文便没有必要予以强调;但实践中可能存在过失销毁行为,于是,刑法条文作出了注意规定,提醒司法机关只处罚故意销毁行为。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法律咨询: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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