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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立案、量刑标准以及辩护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2-10 17:26:33)
标签:

戴涛律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标准

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 1% 以上 5% 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发行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2)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 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 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 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法律依据

1、刑法第160条。2、《公司法》第207条。3、《证券法》第175条、第207条、第209条。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辩护词

五、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相关案例

六、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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