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曹頫是《红楼梦》的作者(二)
(2012-03-18 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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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曹袁枚证据 |
探索寻找《红楼梦》的作者,在今天来说,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主流红学认为,《红楼梦》是以曹家江宁织造府的兴衰为背景的,根据本书所提到的已有事实,作者只能从作为曹寅后人的两个人产生,一是曹雪芹,二是曹頫。曹雪芹尚不确定是否是曹頫的儿子,但是曹寅的孙子无疑,而曹頫作为曹寅的嗣子当过江宁织造,有过一生从天堂到地狱的经历是肯定的。在曹雪芹和曹頫二人之间选择,谁是作者的可能性更大,谁就应该是作者。
(一)、作为贾宝玉的原型,曹頫可被证明是作者
胡适先生根据贾政的三点特征,推断出曹頫是贾政的原型,进而推断曹雪芹就是贾宝玉,从而证明曹雪芹是作者。
上一章的事实和理由证明曹寅才是贾政的原型,曹頫才是贾宝玉,根据胡先生的推理,曹頫自然是《红楼梦》的作者。
(二)、本书的框架逻辑证明曹頫是作者
很简单:
第一、贾宝玉是《红楼梦》作者,曹頫是贾宝玉,可推出:曹頫是作者。
第二、脂砚斋是《红楼梦》作者,曹頫是脂砚斋,可推出:曹頫是作者。
(三)、曹頫更具备写《红楼梦》的条件和能力
1、康熙年间《上元志》中载有:“曹頫,字昻友,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这份地方志,对曹頫的评价很高。
2、曹頫的文笔很好。在雍正二年四月四日,他有一份为西北战事获胜而上奏的贺表,受到雍正帝的赞赏:“此篇奏表,文拟甚有趣,简而备,诚而切,是个大通家作的。”
3、曹頫自幼就在江南享受到荣华富贵和文化艺术薫陶,见识过大盛事、大场面,当了江宁织造以后,阅历更广,能够亲身经历和体验官场的险恶、家庭管理的烦琐、人生的无奈与悲欢离合。
蒙府本第七回,“奶奶今儿不来就罢,既来了,就依不得二奶奶了。”脂砚斋侧批:“非把世态熟于胸中者,不能有如此妙文。”
小说中也提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我也可以反过来说,要想有真学问,必须“世事洞明”,否则学问靠不住;要想写出好文章,也必需“人情练达”,否则文章再好也是空洞的风花雪月或纸上谈兵。对满是学问、满是文章的《红楼梦》这部大书来说,没经历过大风大浪、没翻几个筋斗的人是写不出来的。
红学之所以创造出“天才想象说”,是因为觉得曹雪芹没享过福,假如他享过福,也就肯定不会有此一说了。曹頫是现成享过福的人,为何就不被重视、不被承认呢?
(四)、小说内容透露曹頫是作者
本书第二章已述,胡适先生在论证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时候,他在书中提出了六条重要的证据,其中前两条引用了小说“作者自云”和“石头之语”来作为证据,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自云”和“石头之语”的内容都是作者写《红楼梦》这本书的动机和起因,真理不怕重复,我们不妨再来逐一分析一下,看看都是谁更像作者。
1、“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
这句话,只能由曹頫来说,曹雪芹没有承过祖德皇恩,没有皇恩,只有让父亲下狱、家业破产的皇威,没有祖德,只有父亲留下的卑劣名声和还不上的债务。
2、“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
这句话,对曹頫来说,再合适不过了。而曹雪芹懂事之时,曹家已经破产,没有享受过锦衣纨袴、饫甘餍肥的好日子。
3、“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
“背”和“负”体现的都是愧疚之情,与曹頫正合。而曹雪芹写此书的话,尚不到20岁,根本还谈不上背恩和负德。写《红楼梦》这本书,曹家家里不少人都有批语,对作者都是积极支持的,没有愧疚的理由。
4、“竟不如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
《红楼梦》又叫金陵十二钗,书基本上是为了这些女子而写的,应该是先有这些女子,有了他们的故事,才可能写这本书。曹頫的前半世众星捧月,家大业大,亲戚又多,生活在女人堆里,亲见亲闻是理所当然之事。而曹雪芹写此书的话,他20岁开始写书,曹家已穷困潦倒,亲戚离散,要亲见亲闻这么多女子,只能到大街上去看了。
5、“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
曹頫从天堂到地狱,最有资格说这种话,而曹雪芹不到二十岁,正是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一个孩子绝不可能慨叹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而且,即使真半生潦倒也不是他自己的“罪”,而是父辈人所造成。
曹雪芹没有什么可忏悔的,曹頫比曹雪芹更符合“那个深自忏悔的‘我’”!
6、“作者自云”是块补天的石头;曹頫是个补曹家爵位的继子。曹雪芹谈不上此说。
7.、“作者自云”最终“无补天之用”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曹頫最终无济于曹家。曹雪芹也谈不上此说。
1、第十七回省亲,“这些太监会意,都知道是来了。” 脂批:“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过之人也。”,说“他”是经过之人,这个“他”显然是指作者,借省亲写南巡,曹雪芹此时还没生呢,这时候见太监的只有曹頫。
2、第十八回,庚辰本眉批元春省亲的情景时说:“非经历过,如何写出得出?”经历过,才能写得出,只有曹頫才能经历过。
3、第一回,写石头“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甲戌本侧批:“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曹家人里面,能与“无材补天”,“一生惭恨”对上号的只有曹頫。
4、
5、第五回,在“子孙虽多,竟无一个可以继业者”处,甲戌本侧批:“这是作者真正一把眼泪。” 作者眼泪是因为“继业者”的问题,在继业这一问题上栽过跟头的,是曹頫。
6、 《曹府档案史料》第二百七十七件,记录着曹桑额企图抵赖曹頫银两、并设计伙同他人将曹頫家人吴老汉绑架囚禁等一系列事实。曹桑额最后落得可悲的下场,被枷号两月,在枷号期间又要追还一千三百多两欠银,鞭责一百,之后发往黑龙江苦寒之地充作打牲人。
《红楼梦》第二回,有脂砚斋批语:"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鹡鸰,棠棣,都比喻兄弟,这份批语表明,《红楼梦》作者,曾受到过某兄弟的打击和威胁,兄弟之悲,也是作者写作《红楼梦》的一个原因,而且书中也写到了很多弟兄间的恩怨。
曹頫的弟兄姐妹很多,与《红楼梦》人物关系相符合。
6、第七十七回,抄检大观园是真事。“王夫人又满屋里搜检宝玉之物,凡略有眼生之物,一并命收的收,卷的卷,着人拿到自己房内去了。因说:这才干净,省得旁人口舌。因又分付袭人、麝月等人:你们小心,往后再有一点分外之事,我一概不饶。因叫人查看了,今年不宜迁挪,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
脂砚斋庚辰本双行夹批:“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浸润之谮,原非一日矣。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况此亦皆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欢窠臼相对。”
抄检大观园是作者亲身经历之事,只有曹頫能够有这个经历。
(六)古人文史资料证明曹頫是作者
袁枚《随园诗话》卷二:
康熙间,曹练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
丁未八月,余答客之便,见秦淮壁上题云:“一溪烟水露凝,别院笙歌转玉绳。为待凉夜新月上,曲栏深处撤银灯。”“飞盏香含豆蔻梢,冰桃雪藕绿荷包。榜人能唱湘江浪,画桨临风当板敲。”“早潮退后晚潮催,潮去潮来日几回。潮去不能将妾去,潮来可肯送郎来?”三首,深得竹枝风趣。尾署“翠云道人”,访之,乃织造成公之子啸崖所作,名延福。有才如此,可与雪芹公子前后辉映。雪芹者,曹楝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
以上两文说明,袁枚对曹家是比较了解的。两文都说雪芹是曹寅之子, 他知道“雪芹”这个笔名应是根据《红楼梦》一书得知,明确说雪芹是曹寅的嗣子,说明他认定《红楼梦》的作者是曹寅嗣子,即曹頫也。根据大观园与随园关系的背景来看,袁枚强调的是“公子”和“嗣子”,而非“雪芹”,因公子和嗣子是实实在在的,而雪芹只是一个代号。
袁枚生于1716年,卒于1797年,活了80多岁,“卷十六”是其晚年之作。袁枚比曹頫晚一代人,他提到雪芹公子,是因其年少有才而提及的,因而要说“相隔百年”的话,只有少年时就大量作诗的曹頫能够大体相称。曹雪芹生年比袁枚晚了近十年,曹雪芹再年少有才,袁枚此文写得再晚,也谈不上“相隔百年”之说。雪芹人在北京,再年少有才,作为一个没落家族的子弟,也不可能闻名到袁枚所在的南京去。
应该说,作为历史上有名的文学家,袁枚对《红楼梦》是有功的。遗憾的是后人对他的准确记载做了错误的解读。实际上,袁枚说《红楼梦》作者是曹寅之嗣子,与说作者是曹頫几乎没什么区别了。应该是出于对曹頫的尊重,在袁枚的文中,没有直呼“曹頫”之名,代之以“雪芹”之号。假如袁枚的著作中有“曹頫”二字,或许也早轮不到我来写这本书了。
(七)作者的眼泪证明曹頫是作者
甲戌本《凡例》:“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第一回:“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为天下父母痴心一哭”;
第二回:“是极好之文,理是必有之理,话则极痛极悲之话”;
第三回:“伤心笔,堕泪笔”, “一句一滴血,一句一滴血之文” ,“今阅至此,放声一哭”, “我读至此,不觉放声大哭” ,“是极好之文,理是必有之理,话则极痛极悲之话”,“为天下父母痴心一哭”;
第四回:“四字是血泪盈面”,“四字是作者痛哭” ,“可怜、可叹、可恨、可气,变作一把眼泪也”, “我为创家立业者一哭”;
第五回:“悲险之至”,“过来人那得不哭”,“过来人睹此,能不放声一哭”, “这是作者真正一把眼泪”, “余为作者痴心一哭”,“怀金悼玉” “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第六回:“为财势一哭”;
第七回:“忽接此焦大一段,真可惊心骇目,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
第八回:“为天下读书人一哭、寒素人一哭” ,“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
第十三回:“伤哉,宁不恸杀”,“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此句令批书人哭死” ,“此作者刺心笔也”,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三十年前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余想,恸血泪盈”;
第十四回:“谁家行事?宁不堕泪” ;
第十八回:“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
第十九回:“上古至今及后世有情者,同声一哭”;
第二十三回:“为天下年老者父母一哭”;
第二十四回:“为大千世界一哭” ,“可怜可叹,余竟为之一哭”;
第二十六回:“想作者此时,泪下如豆矣” ,“此时写出此等言语,令人堕泪”;
第二十五回:“哭杀幼而丧母者” ,“见此一句,可叹,可惊,不忍往后再看矣” ,“余几失声哭出”;
第二十八回:“是语甚对余幼时可闻之语合符,哀哉,伤哉”;
第三十三回:“为天下慈母一哭”,“为天下父母一哭”,“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使人读之声哽哽而泪雨下”。
第三十四回:“心血淋漓,酿成此数字”;
第三十六回:“作者有多少眼泪,写此一句”, “读此等文章能不堕泪”;
第四十四回:“所谓此书真是哭成的”,“为天下夫妻一哭”;
第五十七回:“令我哭一回,叹一回,浑身都是呆气”,“作者发无量愿,欲演出真情种,性地光圆,遍示三千,遂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画一幅大慈大悲图”;
第六十九回:“我不仅泪流一斗,湿地三尺”;
第七十二回:“此正是为今时女儿一哭”;
第七十三回:“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又不知作者多少眼泪洒出此回也”;
第七十八回:“为红颜一哭”,“亦必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正文)。
堆到一起,哭声震撼,书写到此处,我禁不住流下泪来。
有些是作者哭的,更多是脂砚斋哭的,脂砚斋哭的也是作者哭的。因为蒙府本里有这样一句批语:
“作者眼泪同我泪”。
在第三十五回鹦哥学舌文字处,蒙府本有脂批:“哭成的句子,到今日听了,竟作一场笑话。”
“哭成的句子”之批,是指脂砚斋借“鹦哥学舌”告诉读者:不要把一部血泪斑斑的史书当作“笑话”来看待,不要把从作者心肺中哭出的至情、至性的文字看作是作者的“虚构”和天才的“想象”,不要以耳代目、人云亦云。“哭成”二字是《红楼梦》一部大书的“文眼”,也是《红楼梦》作者对自己的总评。
红学家们,认为作者的这些眼泪都是曹雪芹的眼泪。
写到此处,有关本书中心论点的整体论证过程已经结束。是与非,任由读者去思考评说吧。好在冯其庸先生说过:“世间学问是不怕比较和不怕历史检验的,而世间的假学问、骗人的把戏,哪怕喊得更响,到头来总归要被人识破的。被搅浑的水,不可能永远浑下去,到头来总归是会被澄清的。”(《祝贺<俞平伯全集>的出版》,《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2期)
有关论点和论证可能比较牵强,或许不够专业,只要能够对读者有所触动,就倍感欣慰了。此节以后的文字,皆是与本书逻辑框架无关的内容,我遂将曹頫与作者相提并论了,后续有关论点将建立在曹頫是作者的基础上,算是自己对红学之谜和阅读《红楼梦》小说本身的一些揣测或感想吧,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