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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重疾险是大病保险的补充

(2012-09-13 08:20:30)
标签:

赵楠

北京市

重疾险

大病

医保

杂谈

分类: 健康医疗保险

   商业重疾险是大病保险的补充

在商业保险的产品架构中,商业重疾险向来被认为是消费者在罹患重大疾病时的一道屏障,大病医保条例的推出却让很多消费者认为已经投保的重疾险成了鸡肋。那么,商业重疾险与大病医保究竟是何关系?彼此之间有哪些区别与联系呢?

  ◎区别

  五大方面各不相同

  安邦保险旗下和谐健康保险河北分公司负责人指出,在保险属性、对象、缴费方式及赔付方式等几方面,大病医保与商业重疾险都存在诸多差异。

  首先在保险属性方面,“大病医保新政”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重疾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保障对象方面,《意见》中明确指出,“大病医保”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而商业重疾险的对象是自然人,自愿投保,只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在保障内容方面,“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大病医保”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而商业重疾险是按照商业保险公司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后即可申请赔付。

  在缴费方式方面,《意见》中明确指出,“大病医保”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而商业重疾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在赔付条件方面,“大病医保”报销前提是参保人产生了实际住院花销且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才能报销;而商业重疾险是等待期后被保险人患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后,凭相关医学证明材料即可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

  ◎联系

  互为补充双重保障

  尽管在规定条款、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大病医保与商业重疾险之间并非全无关联。阳光保险相关专家指出,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大病医保”与商业重疾险的功能相辅相成。社会保险抵御风险的功能是基本的,而商业重疾险是对社会保险起到辅助的、补充的作用。

  那么,既符合大病医保承保条件,又购买了商业重疾险的消费者,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在获取保障方面是否存在冲突呢?庹国柱教授解释,医疗保险并不能重复报销,选择大病保险还是商业健康险进行报销,取决于个人最终保费报销金额的多少。

  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助理营销渠道主管赵楠指出,目前北京市新的大病医保具体实施办法还没有出台。新办法的保障范围、报销额度等还不明确。但是,从费用报销方面而言,商业重疾险和大病医保之间是没有冲突的。大病医保是对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而商业重疾险则是在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后一次性给付保险金。消费者可以利用保险金支付在大病医保范围之外的费用,如使用自费药、自费治疗项目、雇佣看护、购买营养品等其他方面,消费者拥有对保险金使用的支配权。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和谐健康保险河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大病医保”是根据参保人住院实际花费的高额费用进行的二次报销,申请赔付时需提供相关住院材料及发票,商业重疾险申请理赔时只需提供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的医学证明材料,而不需要住院相关医疗费用发票,两者之间不存在冲突。

  □影响

  商业重疾险市场 前景乐观

  尽管险企以极为开放的心态迎接大病医保的到来,但惹人担忧的是,报销额度并不低的大病医保是否会抢占商业重疾险的市场空间,并由此削减险企的盈利能力?整体来看,险企内部在些许忧虑中整体保持乐观。

  阳光保险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两者都是针对大病进行保障,而且大病医保的覆盖面广,参保人群预计3年达到10亿人,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商业重疾险的市场空间。

  但上述负责人认为,由于两者在费用报销方面不冲突,双重保障将更有利解决“大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商业重疾险的市场前景还是较为乐观。

  平安人寿(微博)高级客户经理张春凤则认为,当一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后,他的支出会急剧加大,收入会降低,特别是后期健康维护更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大笔的费用,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凭诊断证明按保额赔付,来弥补他的收入损失,所以,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在某种意义上又是收入损失保险。

  和谐健康保险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强调说,由于“大病医保”是“费用补偿型”保险,而商业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险种,所以不会有任何冲击,而且,国家推出“大病医保”,力求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警示了人民群众疾病给个人、家庭带来的灾害,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更加有助于商业保险的开展。

  □攻略

  ◎品种种类繁多同质化高

  ◎购买考量实际 量身定做

  目前,商业重疾险市场上主要涵盖了哪些保险品种?消费者在选择商业重疾险时又该根据自身情况遵循哪些原则呢?专家给出建议。

  赵楠指出,商业重疾险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力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让客户在需要时获得保险的帮助。因此,商业重疾险也不再局限于保障通常意义上的重大疾病,而是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将没有达到重疾理赔标准,但同样会对客户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疾病加入进去。

  和谐健康保险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则指出,目前市场上商业重疾险种类繁多,各家保险公司均有各自的重疾险种,但同质化程度很高。整体来看,从保障期限来讲,商业重疾险可以分为定期(短期、长期)及终身重疾险;从保障病种来讲,最早的重疾产品保障的病种较少,目前市场上在售的重疾产品病种已增加到数十种。按照保监会相关要求保险公司的重疾产品必须涵盖25种重大疾病,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产品会在此基础上增加重大疾病的种类,安邦保险的重疾险产品涵盖了42种重大疾病。另外,还有专门针对女性的重疾产品。

  从团体险和个人险的区分上看,阳光保险相关专家指出,目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团险品种主要有团体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一年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多为主险);个险品种则主要有个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个人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主险、附加险形式)。

  纷杂的商业重疾险市场上,消费者要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种?平安人寿高级客户经理张春凤指出,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身的已有保障有多少,按照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及责任,依照保险监委公告,人身保额是个人年收入的10-20倍,重疾保额是个人年收入的5-10倍来设计综合保障。

  赵楠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重疾产品时,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是保障范围,并不是合同约定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而是要看保障范围内是否包括比较常见或容易发生的疾病,比如女性和儿童,就应选择保障范围包含女性和儿童易患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

  第二是观察期,一般的健康保险都有观察期,从30天到一年不等。在这个期间内发生医疗费用理赔,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所以这个时间段一定是越短越好。

  第三还建议消费者关注保险产品的附加功能,比如一些重疾保障计划具有分红功能。随着时间的流逝,消费者在享有保障的同时,还能获得一定的分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御通货膨胀。

  第四,也是比较容易被消费者忽视的一点,就是在拿到保险合同后,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并和保险营销员进行再次确认。如果有疑义,还可以利用保险10天犹豫期申请全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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