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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生活散记13.乡村爱情故事(上)

(2017-07-14 11:10:50)
分类: 知青岁月


《知青生活散记》写到最后,打算说一说那些年零零碎碎道听途说的乡村爱情故事。

 

    “吃耳朵肉”

 

我们到生产队不久,就听一个十三四岁的妹仔说起哪天要吃某个人的“耳朵肉”(肉读作ru)。被说的是跟她同龄的妹仔家,一听此话就追打她:“背时脑壳莫乱讲!”不过骂归骂,却并不真动气,倒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甜蜜的样子。

后来知道了,“吃耳朵肉”指的是订婚宴。我们那儿时兴订娃娃亲,一般十三四岁就开始“讲人家”了,“讲”好以后就要择期举行订婚宴。所以一说要吃谁谁谁的耳朵肉了,被说的人就总是不大自在。

听说老知青刚刚下去时,老乡们还以为那些女生都已经嫁人了呢,因为她们的前额都光光的没有刘海,这在我们那儿是已婚妇女的标志。这叫他们觉得这些女生很可怜,说留下“佬佬妹妹”(小男娃小女娃)在屋头,不晓得几多“欠”(想念)哦!

后来大家虽然知道了她们都还没有结婚,可是有没有订婚呢,却搞不清。当某些女知青和另一个队的男生走得很近时,有人就觉得不大好,可是另有人却反驳说:说不定他们在“屋里”(指在重庆)都是“讲好了”(订婚)的!

不久我们有幸被邀请出席了队里一个女子的订婚宴(已婚妇女被称为“姑孃”,未婚的妹仔叫“女子”),吃到了她的“耳朵肉”。一般这样的宴请,队上的二三十户人家里,每家都只派一个代表参加,只有我们知青有幸被阖府统请,一起出席。赴宴时我们看到了那个妹仔的未婚夫,也是个孩子,害羞得谁都不理。

订婚宴和其它宴席一样,都是流水席。在门口的坝子上摆上七八张从各家借来的方桌和条凳,每桌坐满八个人就可以开吃了,吃完了走人,换一拨人坐下,又重新开席。那时候穷,每桌中间只有一小碗肉,然后是两碗海带两碗粉条两碗干菜之类的。开动后不久,就会有人招呼说该“调主”了(打扑克用语),那时每个人就会下手去夹中间的那碗肉,差不多一人只有一小块的样子。就这样也有人舍不得自己独吞,用一根筷子把属于他的那块肉穿了带回家,说是给从未吃过肉的细伢“开荤”。

不过饭是管够的,而且不用自己去添。席间有几个女子手捧装着苞谷饭和一个长勺的竹筲箕,在各桌之间来回巡视,看到谁的碗里饭少了,就舀起一勺,从他的身后伸过来往碗里一扣!刚开始我们不懂,吃得快饱了就告诉她们不要再添了,可是人家绝不会听你的,还是照样一勺一勺地扣过来。最后实在吃不下了,只好放下还剩着半碗饭的碗,这才作罢。

那些被吃过“耳朵肉”的妹仔看起来都像是满笃定的样子,从此她们的人生就算是有了着落。之后待嫁的几年里,逢年过节她们不但多了一个走亲戚的去处,还会收到钱财衣物;当然女方家里也要着手准备陪嫁,要有几铺几盖,还要请木匠打些家具和用具。

这种早订婚的习俗造成了很多在我们眼里不般配的婚姻——当然像我这样的外貌协会的成员只看外表是否般配。本来嘛,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还没长开呢,虽然说过些年也许就“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但也不排除越变越难看的可能性。

上文说过,我们那儿的年轻人长得不错,大都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直直溜溜的,可是那指的多是后生家,不知为什么,妹仔们就差一些了,好看的也有,但不多,很多女子都矮矮胖胖的,姿态也不抻展。

当然这只是我们的审美标准,人家那儿的人就是喜欢矮矮胖胖的女子,另外还要白。有一次一个女知青在地里做活路,居然让过路的老乡不由自主地站住脚看傻了眼,半天才恍过神来自言自语道:“噢,原来是知青嗦!”据大家后来分析,这个长相一般的女生之所以令当地人倾倒,就是因为她达到了他们对白胖美的要求。

 

    “打发”


妹仔们订婚早,以前结婚也早,十三四岁订婚后没有几年就被“打发”到婆家去了。不过在我们下乡的那几年里,我们同龄的妹仔玩伴中倒是没有谁被“打发”走,因为那几年规定要晚婚晚育。因此,我们只看到过几个从其他地方被“打发”到我们队上来的新娘子。

一个新娘叫玉花,长得符合我们城里人的标准,高高瘦瘦的,眼睛挺大。她嫁的是我们队的老花,一个挺英俊的后生家。不过老花好像有点儿问题,是瘌痢头,不严重。

玉花嫁过来几天后开始参加做活路。她还坚持当“女子”的打扮,不肯包帕子;人也蔫头耷脑,对谁都爱搭不理的。有几个小叔子辈的后生家想按照习俗那样跟新嫁人的嫂子开玩笑,都被她正色拒绝,遂不敢再造次。后来更听几个“姑孃家”嘀嘀咕咕地说,她晚上根本不许新郎靠近。总之,她对此婚姻作出全面抗拒的姿态,原因不详。

这件事成为人们地头上窃窃私语的内容,老花发表的半公开的抱怨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结了婚和没结婚还不是一样!

离我们最近的覃家湾的满娘那时有四十多岁,在我们看来已经很老了,她主动出面做了很多心理疏导工作。那些天她常常把玉花叫到一边,两个人一边做活路一边絮絮而谈,当然是她主讲玉花主听,有时边听还边掉点儿眼泪。后来满娘又去教育老花,说你是后生家,应该主动“款”她,难道还要她主动“款”你吗?这个字音我当时理解为示好之意,现在想来也许与性相关,不然之后她跟大家说的时候干嘛把声音压得那么低呢?此事还是留待语言学家探讨吧。

过了不久,玉花脸色和缓些了,并开始参与大家的说笑打闹。有一天我经过她和老花的家,她正在火塘边打油茶汤,还非让我进去参加喝一碗。她做的油茶汤比我们平时学做的好喝多了,我们平时只是放一点儿油,抓一把我们那儿特有的大茶叶下锅炸一下,然后就掺上一大锅水烧开,加点儿盐巴就行了;她却做得很丰富,除了炸茶叶,还炸了黄豆、荫米和碎粉条,浇上烧开的油汤,洒上葱花,喝起来很过瘾(油茶汤是土家族的传统美食,现在生活好了,还要加腊肉粒和豆腐泡等等)。

玉花那时已经怀孕了,她穿着宽松的大襟衣服,头上左一层右一层地裹上了长长的黑色丝帕,就像顶着一顶又大又重的帽子。从外表看起来,她跟那些伯娘大嫂们完全一样了,只是不知道她心里的委屈还剩下多少?

另一个新娘符合当地人的标准,矮胖且缩着脖子。她嫁到跟我们最亲近的覃家伯娘家,于是我们又去吃了一次流水席。之前她和未婚夫去县城玩了一趟,被人说是去打胎的。她嫁过来的条件很奇葩,不知有无先例:要婆家准备几床铺盖(本来是应该娘家陪嫁过来的),之前悄悄地送过去,“打发”那天再大张旗鼓地作为她家的陪嫁送过来。记得覃家伯娘在我们屋里说起此事,好像并不觉得奇怪,更多的是有些无奈。

 

    “哭嫁”


因为本队没有被打发的女子,我们也就无缘亲见传统的“哭嫁”(边哭边唱)场面。哭嫁是土家族的古老风俗,虽然我们队汉人居多,但是整个酉阳地区却是土家族占多数(我姐的生产队就以土家人为主),所以我们那个地方的婚丧嫁娶以及生活习惯等等都以土家族的风俗习惯为主。听说解放初期要将酉阳县划为自治县,当地人不肯,怕受汉人欺负。后来发现作为自治县会受到很多政策方面的照顾,就很后悔。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酉阳县才成为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哭嫁一般是从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 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拉开序幕了。只要有亲朋好友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算是一种道谢的礼节。听有的知青说,她们队的女子出嫁前,还拉着她们的手又哭又唱呢。到了婚期前一夜,待嫁女子的闺蜜和亲戚家的姊妹更是要围坐一屋轮番哭述。


以下是我从百度查来的介绍:

总的来看,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头”、“哭祖宗”、“哭上轿”等。歌词既有一代代流传下来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们即兴创作的,内容主要是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和哥嫂弟妹们的关怀之情;泣诉少女时代欢乐生活即将逝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的是倾泄对婚姻的不满,对媒人乱断终身的痛恨等等。哭述的内容逐渐衍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曲子,成了“哭嫁歌”。


可惜那时的我没啥文化,对民俗民风也没有兴趣,只是好奇一件事,就是她们是怎么做到张口就唱的。问了几个妹仔,都支支吾吾地不肯细说,估计是“怕丑”(不好意思)吧。我只好暗自认为她们都是从小耳濡目染无师自通的。现在看来光靠自然而然的耳濡目染应该无法完整传承,估计还是有偷偷学习的过程。再说了,会不会哭嫁也是衡量女子才智和贤德的标志,她们怎么会不为此用心观摩和学习呢?由此可见,我们知青在队里也就像飘在水上的油一样,不要说真正融入了,离基本的了解都相差甚远。

在我们出于无聊的纠缠下,一个妹仔勉为其难地给我们唱了几句,调子并不好听,没有抑扬顿挫,像是念唱韵文。但是歌词很不错,每句都以起兴开头,而且合辙押韵。可惜我只记得几句,还不完整(如果你有兴趣,可以上网搜一下,很多歌词不知是不是经过文人加工了的,很雅)。

以下是道谢的,同时表示不收礼的决心:

一只黄雀飞过沟,满满的苦钱苦米我不收;

一只黄雀飞过岩(岩读作ai)。满满的苦钱苦米我不抬(拿)。

以下是骂媒人的:

豌豆开花夹对夹,背时的媒人想鞋袜。

板栗开花球对球,背时的媒人想猪头。

你做媒人想饮酒,山上的猴子骗得走,

说活我的爹和娘,媒人死后变马牛羊。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那儿完全是包办婚姻,所以女子们都要“哭嫁”呢,那倒也不见得,毕竟时代在发展,那种完全不顾当事人意愿的事情还是越来越少了。不过即使你对这桩婚事十分满意,也不能不“哭嫁”,不然就显得你多想嫁人似的,那真是“丑死万人”的事情了!

 

    退婚


那几年搞计划生育,定的晚婚标准是23岁,我们那时还都未到这个年龄。按说这应该是最低结婚年龄,可是老乡们似乎认为这是“晚”婚的标准,到了这个年龄必须得结婚。所以我们都不敢涉及23岁这个话题,不然就会被老乡取笑说,你都该晚婚了,怎么还不结婚?

但是对于已经订婚的妹仔来说,这就延长了待嫁的时间,于是也加大了退婚和被退婚的风险。

根据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女子喜欢上别人要求退婚的话,这些年收到的全部彩礼都要退还,这样女方家里的负担就大了;如果是后生家退婚呢,那以前付出的一切就打了水漂,谁让你朝秦暮楚的呢?这样男方的家里一般也不愿意,眼看养肥的鱼儿被人为脱钩,怎么高兴得起来?所以说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家长,都肯定是不愿意孩子们退婚的。可是新社会讲究婚姻自由,如果年轻人执意要退,他们也没有办法。

我们耳闻的退婚风波,发生在我们队的妇女队长家里。

跟其他人家不一样,她家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板墙都是崭新的,家具也很齐全,跟那些歪歪斜斜黑黢黢乱糟糟的其他人家形成鲜明对比。她家的女儿也与其他女子不同,长得白白净净,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的,说话声音很好听,穿的也总是很合体的衣服(那时我们那儿的老乡穿的之破你难以想象,个个像叫花子一样补丁摞补丁,有的根本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更与众不同的是,这个女娃儿一直读到了初中。那时我们队的大多数孩子都只读了几年小学就回来学做活路,只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读到初中,在老乡们眼里他们俨然是两个小知识分子了(听说那个男孩后来就接替我当上了记分员)。看他们每天穿得干干净净的背着书包上学,是一件很养眼的事情。

后来听说,有个出门当了几年兵的后生家看上了这个初中生,便开始了退婚的艰苦斗争。首先得说服家里的老人认可这些年送出去的钱财都打了水漂这样的事实,然后还得去区上舌战群儒——有一天我们听说被退婚的女子家不服,将之告到了区政府。目击者回来告诉大家,他正站在街上当着调解的干部和那家人掰扯什么叫婚姻自由呢。再后来就听说,他费了半天劲退婚,原来是为了重新“讲”,其意中人就是我们队的这个女孩。还听说这女孩之前也是“讲好了人家”的,因此男方还承诺帮助女方交付退婚时需要退还的全部钱财。你可以算一算,这下他家付出的几乎是原来的婚姻成本的三倍了!


以上这些是我们那儿老乡们的正常婚恋模式,等到知青去了以后,就有了一些新故事,容我下篇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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