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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严禁先提价再打折

(2016-11-03 11:27:03)
标签:

杂谈

​    “清仓价”“零利润”“全网最低价”等促销词将涉嫌价格违法。随着“双11”临近,购物旺季到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规范2016年“双11”期间零售价格行为的提示公告》,督促线上线下经营者、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公告梳理了9类价格违法行为,提醒消费者警惕“消费陷阱”。

  公告要求线上线下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均应自觉明码标价,不得在价格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公告梳理了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两套标价等9类价格违法行为,并重点对商家常见的“特价”“清仓价”“零利润”“先提价再打折”等不当促销行为进行提醒。公告提出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双11”期间,广东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价格巡查和舆情监测。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物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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