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连载之二十·“业余”是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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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斋随笔》连载之二十·
“业余”是笔财富
这个话题,得从“三余读书”的典故说起——
三国时,有一个叫董遇的人,当过汉献帝的侍讲官,魏明帝时又任大司农。他曾为《老子》一书作过批注,对《左传》等典籍也很有研究,学富五车,极有学问,属于大师级的人物,被当时的读书人称为“儒宗”。
有人想读书做学问,拜他为师,他说:“必当先读百遍……读书百遍而义自见。”——不肯教,让人家自学。
那人说:“苦无时日。”
董遇言道:“当以‘三余’。”
拜师的人问:“‘三余’是什么意思?”
董遇道:“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
他告诉人家:冬天,没有多少农活,这是一年里的空闲时间;夜间,不便下地劳动,是一天里的空闲时间;雨天,不好出门干活,也是一种空闲时间。这不都是读书的好时机吗?怎么能说“苦无时日”呢?
看来董遇并不保守,而是以自己的经验之谈教导拜师者:要珍惜时间,利用空余时间来读书。
受这典故的启发,我由董遇的“岁之余”、“日之余”、“时之余”,想到了“业之余”,即“业余”。
“业余”一词,是指工作之外的时间,也指在完成专业工作之后,在剩余的时间里所干的事情。我们把这段时间叫做“业余时间”。那么,业余时间都干什么呢?这就因人而异了:有的喜欢下象棋、打扑克、摸麻将;有的喜欢游山玩水、商场购物;有的喜欢河边垂钓、练功健身……不一而足,统统可以谓之“业余爱好”。
我欣赏和赞成“业余”有一点“文艺爱好”的那一种:业余时间读一点书,扩充和丰富一下自己的知识量和知识库;读书之余再选择一种适合于自己的吹拉弹唱、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之类的文艺爱好,这些爱好都是文化范围内的。我们知道: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域的灵魂;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文化就是一种素质、一种品位。平度是一块崇尚文化的土地,尤其是近年来,文艺爱好已成为平度年轻一代的时尚,随之而来的是一种高雅的社会风气,诸如“书法热”、“绘画热”、“器乐热”、“声乐热”、“舞蹈热”、“文学创作热”,等等。这不啻是一种让人极感欣慰的现象。如是,才出现了平度文艺的繁荣,出现了平度文艺界迭次冒出地面的春笋,有的还真的能鼓捣出像样的作品,在万紫千红的文艺大花园里占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开放出一片独具特色的艳丽的花朵,受到真正的作家、艺术家的青睐。
这些利用业余时间辛勤耕耘砚田的土作家和土艺术家,其实他们各自都有各自的主业,但是,他们却喜欢在业余时间写一点诗文,习一下书法、绘画和篆刻,忙里偷闲中操管搞搞文艺方面的创作。尽管是业余的,说起来他们也应该算为作家和艺术家了。反过来看,他们又凭这些业余之作,获得了社会及其文艺界的承认、认可,甚至尊重,提高了自身的人生价值和社会地位。而这些业余爱好,不仅没有影响他们的本职工作,而恰恰这些专长又使他们在工作中收到了“业有专攻”和“触类旁通”的效应。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是单位里的聪明人,工作中的骨干,壮牛轻载,精力过剩,游刃有余地就能把各自的本职工作干得声色俱佳。
所以,无论你是不是文化人,如果有这方面的能力和爱好的话,在精通和干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应该把握和利用好“业之余”,去熟悉和掌握一门文学艺术方面的专长,使自己成为一个既是“专家”又是“杂家”的复合型人才。
如此说来,“业余”岂不是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