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2014-05-14 09:52:25)
绥政教发[2014]53号
关于转发《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B>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绥德县教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文件
榆政教发〔2014〕69号
榆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1]23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
全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培训业务的职能科室(或指定相关机构)具体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认定机构须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市县教研机构负责审核认定,由市县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统一登记,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学分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按照学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校为本的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学年度为单位。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须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研修任务。
(一)校本研修内容。
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二)校本研修方式。
校本研修要根据研修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结合区域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灵活运用。它分为集体必修和教师选修两种形式,其基本类型和方式有:
1.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2.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评点,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3.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4.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5.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6.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群交流等。
四、学分认定流程
1.自主申报。教师要根据自身教学实际确定个人研修目标,拟定研修主题,划分研修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有效的个人校本研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于每年7月初向学校申报下一年度校本研修计划。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师个人校本研修计划从研修主题、研修内容、研修目标、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批准实施。
3.个人实施。教师要按照自主研修与集体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借助教学竞赛、专题讲座、结对帮扶、研课磨课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校本研修活动,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研修中领悟,在实践中创新,在反思中提高,着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4.学分认定。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内容必须是教师本学年在学校开展的主题研修活动,以学年为期限,一年认定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市教研室按照《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见附件二)审核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每年5月30日前,教师填写《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见附件一)并提供支撑性材料,向学校申请认定本学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学校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材料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县区教研室。全市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现任一级教师、现任高级教师由市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当年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其他教师由县区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当年不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由县区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市教研室于每年6月20日前选派专家到县区,对当年参评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教师的校本研修任务进行集中认定,市县继教机构负责学分登记,结果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直属学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材料由学校集中报市教研室进行审核认定,市继教中心负责学分登记,报市教育局备案。
5.结果运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将从研修主题、研修计划、活动记录、研修总结、研修成果和研修学时等六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教师每学年度校本研修总分值为100分,86—100分为优秀等次,76—85分为良好等次,60—7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每年按10学分记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视为完成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可以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同等条件下,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为序。学分认定不合格者视为没有完成校本研修任务,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优秀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单位教师总数的20%,不合格须占到单位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凡主题不明确、内容不具体、安排不合理,单纯的一次学习培训、听课评课,学时没有达到2.5学时的研修活动不能列入认定范畴。
6.学分补修。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不合格者,可在认定结束后一月之内提交重新认定学分申请,县区教研室进行审核认定,县区继续教育机构予以登记,报县区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教师重新认定学分申请由学校初审后集中报市教研室,市教研室负责审核认定,市继教中心负责登记,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校本研修组织领导机构,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市县两级教研机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凡在校本研修任务审核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并在全市通报。
(三)强化学分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各级认定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每年7月集中登记。每年8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各中小学校公布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各校向全体教师公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教师需求,打印并发放教师上一年度的学分证明。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承担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课程(包括教学观摩课)主讲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分别按照每个教学单元(半天或4课时)4学分、3学分、2学分登记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提供的是一种基本体例,教师可根据自己研修实际自行设计报告单。
附件:1.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
2.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
3.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4.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教育局
附件1
榆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校本研修工作
报
告
单
研修内容:
研修人员: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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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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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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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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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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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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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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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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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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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修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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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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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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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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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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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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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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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后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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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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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修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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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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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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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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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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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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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后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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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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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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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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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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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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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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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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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
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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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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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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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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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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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情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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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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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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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具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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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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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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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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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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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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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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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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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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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研修工作总结要对照研修计划简要回顾,说明研修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研修成果、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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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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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评标准及要求 |
分值 |
实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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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主题 |
贴近教学,主题突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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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计划 |
研修计划设计科学,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内容详实,安排合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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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记录 |
承担了研修专题讲座(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校级4分)、示范教学(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课题研究(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任务;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0000字(3分)、“大家访”每学年不少于20次并有过程性材料(3分)、承担班主任工作(8分)、参与校本教材编写(3分)、指导青年教师(2分)、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并有过程性材料(3分)(以上考核单项累计超出满分者以满分记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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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总结 |
研修总结能如实反映研修计划完成情况,阶段成果、存在问题及今后举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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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成果 |
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科研部门、高校主办的刊物发表论文或在交流评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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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学时 |
积极参加各类远程培训、集中培训活动且不少于4学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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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初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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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认定意见 |
领导签字 县区教研室盖章 年 |
领导签字 市教研室盖章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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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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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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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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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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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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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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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修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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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起止时间及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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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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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认定意见 |
领导签字 县区教研室盖章 年 |
领导签字 市教研室盖章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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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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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研修项目名称 |
承担人 |
所在学校 |
认定得分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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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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