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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上管子与集箱、筒体连接时,焊接接头型式和焊接质量的要求

(2012-05-23 08:11:04)
标签:

杂谈

分类: 管线钢板和压力容器锅炉用钢板

锅炉上管子与集箱、筒体连接时,焊接接头型式和焊接质量的要求

压力容器管线锅炉 

结构

     36 对于水管锅炉,在任何情况下锅筒筒体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6mm;当受热面管与锅筒采用胀接连接时,锅筒筒体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12mm
    
37 对于锅壳锅炉,当锅壳内径大于1000mm时,锅壳筒体的取用壁厚应不小6mm;当锅壳内径不超过1000mm时,锅壳筒体的取用壁厚应不小于4mm
    
  第38 锅壳锅炉的炉胆内径不应超过1800mm,其取用壁厚应不小于8mm,且不大于22mm;当炉胆内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其取用壁厚应不小于6mm;卧式内燃锅炉的回燃室,其壳板的取用壁厚不应小于10mm,且不大于35mm
    
  卧式锅壳锅炉平直炉胆的计算长度应不超过2000mm,如炉胆两端与管板扳边对接连接时,平直炉胆的计算长渡可放大至3000mm
    
  第363738条对于锅炉有关结构元件的壁厚和几何尺寸提出了基本要求。
    
  这三条属于新增条款,主要考虑到锅炉有关壁厚和尺寸限制直接涉及安全且属技术政策性的规定,应当属于本规程的规定范围,因而本次修订中,采纳了水管和锅壳锅炉强度计算标准中的有关的技术规定,形成了上述三条内容。
    
48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卧式内燃锅壳锅炉除炉胆与回燃室(湿背式)、炉胆与后管板(干背式)、炉胆与前管板(回燃式)(如图4-1)的连接处以外,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下,其管板与炉胆、锅壳可采用T形接头的对接连接,但不得采用搭接连接。
     1
.必须采用全焊透的接头型式,且坡口经机械加工;
     2
.管板与锅壳、炉胆的连接焊缝应全部位于锅壳、炉胆的筒体上;
     3
T形接头连接部位的焊缝厚度应不小于管板的壁厚且其焊缝背部能封焊的部件均应封焊,不能封焊的部位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并保证焊透;
     4
T形接头连接部位的焊缝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超声波探伤。
    
  凡采用T形接头连接的锅炉制造单位,对持有D级及其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应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对持有E1级或E2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应经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图4-1略)
    
  该条对于卧式内燃锅壳锅炉采用T形接头对连接的部位和限制条件做了明确规定。
    
  该条是新增条款。卧式内燃锅壳锅炉采用T形接头的焊接形式在国外同类型锅炉上应用已较普遍,在我国开展这方面的探索试验和试用工作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有条件地采用T形连接,可使制造单位省去不少加工胎模具,且可使新产品更快地投入市场,服务于市场。为此,我们在总结几年国内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外先进标准的有关规定,形成了本条规定。
    
  T形角焊缝的采用,虽有其独到的益处,但在我国锅炉制造行业中,工厂之间差别较大,为防止设备和质量检验水平较低的工厂滥用此类结构,我们又提出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审核权限的规定。
    
49 锅炉的下降管与集箱连接时,应在管端或集箱上开全焊透型坡口。当下降管的外径小于或等于108mm且采用插入式结构时可不开坡口。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集中下降管管接头与筒体和集箱的连接必须采用全焊透的接头型式,焊接时要保证焊透。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管子或管接头与锅筒、集箱、管道连接时,应在管端或锅筒、集箱、管道上开全焊透型坡口(长管接头除外)。
    
  本条规定了锅炉上管子与集箱、筒体连接时,焊接接头型式和焊接质量的要求。
    
  本条是由原规程第35条修改而成。主要修改内容有:
    
  (1 下降管与集箱连接时,原为在管端或集箱上开坡口以利焊透,现修改为应开全焊缝型式的坡口。因为以利焊透虽较通谷易懂,但做为规程用语不规范,且不好掌握,本次修订后,明确工艺本身应采用全焊透型式的坡口。包含有原以利焊透之意。同时亦应明确,开全焊透型式的坡口,只是要求工艺上应尽量保证焊透,而不是实际上的必须保证焊透。
    
  (2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集中下降管接头,原规程规定其与筒体的连接必须采用全焊透的接头形式,原条款有两点欠妥,第一,忽略了集中下降管管接头与集箱连接的要求,第二,当时规定,目的是要保证焊透,但只开全焊透型式的坡口,不等于保证焊透。因而本次修订时,增加了集中下降管管接头与集箱连接一项,同时规定,除采用全焊透的接头形式外,焊接时要保证焊透。
    
  (3 对于额定蒸气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管子或管接头与锅筒、集箱、管道等的角焊连接时,原规程规定开坡口,以利焊透,这种提法如上(1)所述理由不是太好,因而本次修订亦改为要开全焊透型坡口。但对于长管接头等,因无法开全焊透坡口。因而对于此类特例,可除外。
    
50 凡能引起锅筒(锅壳)壁或集箱壁局部热疲劳的连接管(给水管、减温水管等),在穿过锅筒(锅壳)壁或集箱壁处应加装套管。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干l0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1t/h的锅炉,可不加装给水套管。
    
  本条规定了给水管等连接管加装套管的有关问题。
    
  原规程对于加装套管的锅炉的参数无统一规定,使得实际掌握较困难,严格讲,这类管子都存在局部热疲劳的可能性,但从实际情况看,额定蒸汽压力小于1.0MPa以下的小型锅炉,在正常使用期内,此类问题很少发生,因而本次修订时明确,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1.0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1t/h的锅炉应加装套管。
    
51 受压元件上管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胀接管孔中心与焊缝边缘及管板扳边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08dd为管孔直径),且不小于05d+12mm。胀接管孔不得开在锅筒筒体的纵向焊缝上,同时亦应避免开在环焊缝上。
    
如结构设计不能避免时,在管孔周围60mm(若管孔直径大于60mm,则取孔径值)范围内的焊缝经射线探伤合格,且焊缝在管孔边缘上不存在夹渣,并对开孔部位的焊缝内外表面进行磨平和将受压部件整体热处理后,方可在环向焊缝上开胀接管孔。
     2
.集中下降管的管孔不得开在焊缝上。其他焊接管孔亦应避免开在焊缝上及其热影响区。如不能避免时,在管孔周围60mm(若管孔直径大于60mm,则取孔径值)范围内的焊缝经射线或超声波探伤合格,并且焊缝在管孔边缘上不存在夹渣,管接头焊后经热处理消除应力的情况下,方可在焊缝上及热影响区开孔。
    
  本条规定了焊缝上开胀接管孔和焊接管孔的有关技术要求。
    
  与原规程相比,环缝上允许开胀接管孔是一较大的修改。
    
  原规程明确规定:胀接管孔不是开在焊缝上,但近几年来,个别引进炉型,因结构设计限制,环缝上开胀接管孔无法避免,这些炉型又是经多年实际运行验证,属较成熟的锅炉。因此,我们同意有关厂,在严格执行原工艺的情况下,采用这种结构,几年实际证明,只是按其工艺执行,环缝上开胀接管孔是可行的,因而,本次修订时,对此作了调整,即管孔周围焊缝表面磨平,经无损探伤合格,并进行整体热处理后,可在环缝上开胀接管孔。对此我们认为,焊缝上开胀接管孔并不是好结构,因而在结构设计时,首先应避免采用这类结构,在结构设计无法避免时,才可采用这种结构。
    
54 锅炉受热面管子直段上,对接焊缝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除盘管和无直段弯头外,受热面管子的对接焊缝中心线至管子弯曲起点、锅筒(锅壳)及集箱外壁、管子支、吊架边缘的距离至少为50mm;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38MPa的锅炉至少为70mm
    
对于管道上述距离应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
    
  受热面管子以及锅炉汽水管道如采用无直段弯头,无直段弯头应满足GB12459《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的有关要求,且无直段弯头与管道对接焊缝应经100%射线探伤合格。受热面管子上无直段弯头的弯曲部位不宜焊接任何元件。
    
  本条规定了管子对接焊缝在管子弯曲起点距离等有关要求。
    
  本条修订主要是增加了采用无直段弯头的可行性以及有关技术要求。
    
  原规程不允许采用无直段弯头,但近几年来锅炉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大型机组和余热锅炉及油田注汽炉等。由于结构布置原因,无直段弯头的采用已不可避免,前几年有关单位试用的情况也证明,只要弯头质量保证,焊缝探伤合格,安全性能是有保证的,并且关关于无直段弯头的国标已形成,也为无直段弯头的采用提供了基础保证。因此,本次修改时增加采用无直段弯头的有关技术要求。
    
  第58 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75t/h的水管锅炉,当采用煤粉、油或气体作燃料时,在炉膛和烟道等容易爆燃的部位一般应设置防爆门。防爆门的设置应不致危及人身的安全。
    
  本条对锅炉防爆门提出了要求。
    
  原规程第44条提出燃用煤粉、油、气体的锅炉应装设防爆门。但实际情况看,对于大型锅炉,因爆燃部位事先无法准确确定,即使出现爆燃现象,防爆门也起不到防爆作用,而对于非水冷炉膛结构的锅炉,如卧式内燃锅炉,防爆门布置较困难,且本身具备了足够的抗爆能力,实际的运行情况也证明,并未出现过因爆燃而造成锅炉本体损坏的现象。因此,本次修订时,我们参照国外有关规定和电力系统防爆规范,将原条款改为吨位小于或等于75t/h的水管锅炉应装设防爆门。
    
60 锅炉上开设的人孔、头孔、手孔、清洗孔、检查孔、观察孔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安装、检修,运行监视和清洗的需要。
    
锅炉受压元件的人孔盖、头孔盖、手孔盖应采用内闭式结构。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锅炉,其受压元件的人孔盖、头孔盖、手孔盖可采用法兰连接结构;额定蒸汽压力大于38MPa的锅炉,其受压元件的手孔盖可采用焊接式结构。炉墙上人孔的门应装设坚固的门闩;炉墙上监视孔的孔盖应保证不会被烟气冲开。
    
  本条款对锅炉人孔、手孔、头孔等装置提出了技术要求。
    
  原规程要求人孔盖类应采用内闭式结构,而实际情况看,对于低压锅炉如采用法兰连接,也同样可以满足要求,且近几年进口锅炉中也有不少是采用法兰连接的,实际运行状况良好。而在电站锅炉中,由于水质控制较好,不用经常清洗,大部分采用了焊接式结构,简单的内闭式结构,也已无法满足高参数密封的要求,因此,并此修订时,增加了小于1.6MPa以下可采用法兰连接,而对于3.8MPa以上的锅炉可采用焊接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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