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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2020-12-24 14:30:36)
分类: 财税实务操作

来源 | 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pB77LuFmd7x4xiaNqQtceQ7M2nHU0KHb9NeG0V2qwh2tNR504XxkbD20oCm5lrj6AT8QDgPtJUvOsLh7eDUhFtw/640?wx_fmt=pn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问:中税答疑秦老师,假定当年取得不征税收入100万元,发生费用支出94万,取得进项税额6万己抵扣,当年汇算收入调减100万,费用调增94万,那么抵扣的进项税额6万需要调增吗?答:不需要调增。请不要把增值税的不得抵扣与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相链接。只要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的,都是可以抵扣的,不需要将6万的进项税做调增。

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pB77LuFmd7x4xiaNqQtceQ7M2nHU0KHb9XzQ5nZhDknibEicvxVPqIRBkKIUxyQe8zSuOvSDm8OJU273np1dQT2yw/640?wx_fmt=gif&tp=webp&wxfrom=5&wx_lazy=1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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