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原账龄计提比例的处理
(2019-12-24 11:12:41)| 分类: 财税实务操作 |
【案例】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原账龄计提比例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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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禾信仪器-天职国际| 账龄 | 账龄分析法比例 | 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00% | 1.15% |
| 1-2年 | 10.00% | 4.05% |
| 2-3年 | 30.00% | 5.51% |
| 3-4年 | 50.00% | 16.16% |
| 4-5年 | 80.00% | 16.16%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
科创板-通道科技-天健| 账龄 | 账龄分析法比例 | 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00% | 2.56% |
| 1-2年 | 50.00% | 61.57% |
| 2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综上所述,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账龄分析法下的比例一致,未做调整,相应会计估计更加谨慎,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科创板-先临三维-天健
| 账龄 | 账龄分析法比例 | 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 | 1.33% |
| 1-2年 | 10% | 6.86% |
| 2-3年 | 30% | 21.17% |
| 3-4年 | 50% | 56.00% |
| 4-5年 | 8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 | 100.00% |
以下问答来自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由网友提问,chenyiwei版主回答:问
版主好!
A公司应收账款仅一年以内和1-2年有数据,且1-2年的金额很少,其余账龄段均为零。按照原准则,一年以内按照5%、1-2年按照10%计提坏账准备。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按照各账龄段上年期末余额向一年各账龄段迁徙率,并按照各年平均迁徙率估计(账龄余额)历史损失率,据此方法,估计的历史损失率非常低(0.25%)。
基于估计的历史损失率、考虑当前经济状况、经前瞻性信息调整后,公司预期损失率仍较低,约为0.3%,远远低于按照账龄的计提比例5%。
请问版主:
1、如可以使用0.3%作为预期损失率,2019年坏账准备余额将远远低于2018年末的坏账准备余额,这部分差异是否需要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2、因0.3%远远低于5%,如不使用0.3%作为预期损失率,公司是否可将预期损失率认定为不低于账龄计提比例的5%呢?
答由于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是“预期损失模型”,与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相比,理论上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更多、更早,因此不应出现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对原准则下的坏账准备予以大额冲回或转回的情况,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则意味着存在逻辑矛盾,是不合理的。所以,本案例应至少保持和原先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问
如果今年执行新准则,但是预期信用损失的减值比原来账龄的低,是否应该还用账龄法?
答理论上不应出现这一情况。因为以前是已发生损失模型,新准则下是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因此原模型下坏账损失的确认应当较新模型下较少和较晚。
在实务中,不应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减值规定导致信用减值准备较原准则下的坏账准备减少。理论上,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的是“预期信用损失”(ECL)模型,与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相比,针对同样的金融资产、在同一时点上,应确认更多金额(至少不会比原准则下少)的坏账准备。在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会计实务中,由于证监会的严格监管,多数上市公司在原准则下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已经较高,一般“1年以下5%”已成为“标配”,通常认为计提已较为充分,且多数情况下各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均高于坏账核销金额。但是,我们仍建议上市公司在新准则下适当提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低于原同档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保与原准则衔接处理的逻辑合理性。
问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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