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回复信托投资收益不收个人所得税
2018-09-12 09:35阅读:89
问题标题: 信托收益涉税
问题内容:
您好!对于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了信托收益,可能会涉及到的税种有哪些,是否享受优惠政策,若需要计缴,应该适用具体的涉税法律或法规是哪些。谢谢!
问题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了信托收益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征收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若为企业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了信托收益,不需缴纳营业税但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青岛地税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中可以得到佐证,青岛地税指出,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