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品交税汇总(个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2019-01-31 16:59:06)分类: 财税实务操作 |
商场奖品个人所得税 |
|
||
内容 |
请问去商场的店铺里面买东西,商场有积分制度,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可以兑换奖品。请问这部分的奖品要交个人所得税吗?PS:买东西的店铺与商场并不是同一家公司,只是在商场租了一个店铺,积分兑换的产品是商场提供的,不是店铺的。 |
||
姓名 |
余 |
提问时间 |
2017-07-25 17:14:20.0 |
咨询类别 |
个人所得税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财税【2011】50号,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年终尾牙抽奖 |
|
||
内容 |
1、年终尾牙抽奖,根据员工抽到几等奖,发给相应的现金,这部分现金代扣个税时,是按哪个个税税目申报,是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吗? 2、公司发给部门的优秀集体奖金,该部门用于聚餐,是否需要分摊到个人,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
||
姓名 |
林 |
提问时间 |
2019-01-25 16:47:33.0 |
咨询类别 |
个人所得税 |
||
答复内容 |
您好!1、员工因抽奖而获得单位发放的奖金,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预扣税款。 2、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只要是与个人的任职、受雇有关而取得的所得,不管其单位从什么样的资金渠道开支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
||
我司现在有做活动,给参加活动获得奖励金的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这种偶然所得代扣代缴要如何申报?谢谢 |
|
||
姓名 |
庄 |
提问时间 |
2018-06-07 13:52:20.0 |
咨询类别 |
个人所得税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个税明细扣缴申报时需要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扣缴申报。 |
||
企业招待重要客户旅游或赠送礼品,是否需要代缴个税? |
|
||
姓名 |
林 |
提问时间 |
2018-04-08 23:59:50.0 |
咨询类别 |
个人所得税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
1、年终尾牙抽奖,根据员工抽到几等奖,发给相应的现金,这部分现金代扣个税时,是按哪个个税税目申报,是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吗? 2、公司发给部门的优秀集体奖金,该部门用于聚餐,是否需要分摊到个人,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
|
||
姓名 |
林 |
提问时间 |
2019-01-25 16:47:33.0 |
咨询类别 |
个人所得税 |
||
答复内容 |
您好!1、员工因抽奖而获得单位发放的奖金,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预扣税款。 2、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只要是与个人的任职、受雇有关而取得的所得,不管其单位从什么样的资金渠道开支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
||
企业组织员工博饼的餐费、奖品费用以及年会聚餐的费用,应该按照什么费用类型核算,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 |
|
||
姓名 |
王涵宇 |
提问时间 |
2017-10-25 |
状态 |
已回复 |
||
答复内容 |
|
||
客户关注我行微信公众号中奖后所送礼品是否视同销售 |
|
||
姓名 |
91350200854981367X |
提问时间 |
2018-01-16 |
状态 |
已回复 |
||
答复内容 |
|
||
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能进项抵扣。请问:1、企业举办讲座或会议,向参会者提供的食品饮料是否属交际应酬费用?2、企业租用机场贵宾室向VIP客人提供服务,机场开具专票,我方为一般纳税人,请问该项费用的进项税能否抵扣?3、营销活动赠送客户礼品,买礼品对方也开具专票,请问购进礼品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
|
||
姓名 |
林革志 |
提问时间 |
2016-05-13 |
状态 |
已回复 |
||
答复内容 |
|
||
关于购进礼品赠送客户的税金事宜 |
|
||
内容 |
依据所得税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得税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还烦请税官确认,一:公司购入礼品无偿赠送客户,是否应该按上述规定,进项税不得抵扣? 二、同时是否也无需按照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 |
||
姓名 |
小王 |
提问时间 |
2016-04-18 |
状态 |
已回复 |
||
答复内容 |
|
||
购进作为礼品的茶叶发票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吧?如果拿去认证了怎么办? |
|
||
姓名 |
李小麦 |
提问时间 |
2015-06-10 |
状态 |
已回复 |
||
答复内容 |
|
||
请问企业营销活动向不特定的个人支付的随机金额的红包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凭证需要哪些 |
|
||
姓名 |
庄 |
提问时间 |
2018-08-13 |
状态 |
已回复 |
||
答复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