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张梦阳(2018年4月27日)
(2018-04-29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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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梦阳(2018年4月27日)
张梦阳老师:
去年3月,我第一次参加中国丁玲研究会主办的会议,发现该会的对外宣传工作有些虚张声势、好大喜功,其实社会效应并不大。与会人员有一些是各个单位的退休人员(如北京鲁迅博物馆的陈漱渝、湖南文艺出版社的朱正、上海鲁迅纪念馆的吴长华等),再就是一些想在中国现代文学及其历史研究领域有所突破和建树的中青年学者和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真正在北京鲁迅博物馆掌管或主持工作的学者(如黄乔生)、上海鲁迅纪念馆的学人(如乔丽华、乐融)等等都好像对于中国丁玲研究会的活动不屑一顾……可是,中国丁玲研究会的原副会长涂绍钧好像颇为居功自豪,说丁玲研究会与北京鲁迅博物馆、上海鲁迅纪念馆、湖南益阳市三周(周立波、周扬、周谷城)研究会、山西赵树理研究会等等建立了联谊(联合、协作)关系……涂绍钧先生生于1947年6月,去年3月已经主动辞去了中国丁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的职务。
我对于涂绍钧、王增如(曾经任过丁玲晚年秘书)、李向东等人在以丁玲为传主的传记(书)中说丁玲1904年10月12日(农历甲辰年九月初四日、清朝光绪三十年九月初四日)出生在常德县城西丁玲的外婆家里的说法颇为怀疑,因为这种说法违背了当年的社会风俗习惯。清朝末年,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人们的思想非常落后、非常保守、非常迷信一些风俗习惯说法;旧时代的人们相信并传说出嫁的女儿(如丁玲的母亲余曼贞)回娘家生孩子(坐月子)、过年等等,会给娘家带来灾害或祸害,因此,禁止、忌讳让出嫁了的女儿回娘家生产孩子。巴金著长篇小说《家》(《激流》三部曲第一部)第36章和37章写到“血光之灾”事件:高觉新的妻子瑞珏怀孕而生产孩子的时间即将到来,刚好是高老太爷病死后不久的期间,高老太爷的遗孀陈姨太以孙媳妇如果在家生孩子会产生“血光之灾”为理由,逼迫高觉新将妻子瑞珏及其仆人送往成都城外的地方租房子住,让瑞珏在城外待产,结果瑞珏在租房生孩子后因没有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护理而死掉了。巴金认为他的这一些小说情节其实隐写了他的一个侄女出生在成都城外的事实,借此控诉了封建社会礼教“吃人”和“害人”的本质(与鲁迅短篇小说《狂人日记》有异曲同工之妙)。既然旧时代的人们如此迷信,丁玲的外婆即使在余氏家庭里具有像《红楼梦》里的贾母(贾政的母亲)那样的权势和地位,也不敢犯众怒而将已经出嫁了的女儿余曼贞留在家里待产、生孩子……
望您为我的新书《丁玲的家乡》写一篇序文。您的序文抵得上“三千毛瑟精兵”似的舆论宣传力量……祝健康长寿!
洪砾漠
2018年4月27日晨3时-5时26分于芬尼根新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