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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出版社公开承认抄袭和恶意攻击周锡山金圣叹全集评论

(2014-05-07 04:08:49)
标签:

文化

分类: 陆林金圣叹全集剽窃抄袭案

 

凤凰出版社在剽窃抄袭周锡山《金圣叹全集》的案件中,态度恶劣,有恃无恐,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忘记了自己在会议上和报刊上,在公开攻击周锡山《金圣叹全集》的同时,又公开承认自己抄袭周本《金圣叹全集》的事实。

据中华书局官网刊载《出版商务周报》记者原业伟的文章《继往圣绝学    出名人全集》(《出版商务周报》20120702的报道(现在网上还可以马上搜索、查阅和下载),可知:凤凰出版社副总编、陆林版《金圣叹全集》第一责编、《贯华堂第六才子书西厢记》唯一责编倪培翔,在公开攻击周锡山《金圣叹全集》的同时,承认自己抄袭周本《金圣叹全集》的事实。

这是在一次多家古籍出版社谈论全集著作的会议上,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等领导一起感概:全集整理、出版的艰巨,体现为:专业要求高、出版难度大、周期长。报道分三节,最重要的第一节的标题是:“辑录整理难关重重”。

第一节又分成四个段落:一、出版的艰辛;二、编纂全集之难;三,搜罗本已耗时费力,校勘考订难度系数更大;四、全集的编纂,并非一蹴而就,还要几经修订。

面对这么艰难的整理成果,剽窃抄袭者真是心狠手辣,天良丧尽。

读者诸君绝对没有想到的是,在前三段的“艰辛、艰难、费力和难度系数更大”的铺垫下,进入第四段的高潮,而第四段——由心狠手辣、天良丧尽的剽窃抄袭之徒陆林和倪培翔出面——整段全是攻击周本《金圣叹全集》,但又公开承认抄袭周本《金圣叹全集》:

 

    全集的编纂,并非一蹴而就,还要几经修订。凤凰出版社副总编倪培翔以《金圣叹全集》为例介绍说:“1985出版4册《金圣叹全集》,影响大,发行量高,被思想界、学术界誉为思想解放的一个例证,囿于当时的出版条件,校勘未臻精妙,2008年又重新请南京师范大学的陆林教授主持出版6册修订本,反响很好,已经全部售罄,最近又要重印。全集出版要寻找最佳版本,进行校勘、标点、核对,写校记、注释,汇集作者生平资料,附年谱,整理工作艰苦,工程浩大。”倪培翔引用了编辑者陆林的话,批评了个别出版公司粗制乱造的全集出版:某知名出版公司也出版了《金圣叹全集》,从文献学、校勘学、考据学的角度,与凤凰出版社的版本相去甚远,根本未看到最原始的本子,采用二手材料,人云亦云。”

 

    一段报道传达了3个重要信息:

1、《出版商务报》和此报道的者,皆不承认陆本《金圣叹全集》是原创之作,其引用倪培翔言论之前,先定性陆本是“修订”本,而非“一蹴而就”的原创本。

更其公正的是,倪培翔自己也公开承认“又重新请南京师范大学的陆林教授主持出版6册修订本”,陆本是周本的“修订本”,不是自己重新汇编、校勘、标点后的新作品。

作为修订本,如果原创者周锡山事先同意的话,凤凰社2008版应署名:“《金圣叹全集》修订本,周锡山编校、标点,陆林修订”。中华书局《史记》修订版2013版即在封面标明“修订本”,整理作者分别标明:“原点校者”和“修订”者。

凤凰出版社的陆版《金圣叹全集》如果印上“陆林修订”,未得原整理者周锡山的同意,也是非法的。现在抹杀周锡山的原创,在“修订本”上公然印上“陆林编校”,不是剽窃抄袭,是什么?

早在1990江苏省出版局的调解书就明确规定:《金圣叹全集》重版要通过周锡山同意,署名方式由周锡山自行决定。因此,修订本必须由周锡山自己承担。中华书局《史记》是因为原整理者皆已去世,才请别人做的。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问:照理没有调解书的这个规定,凤凰社也必须这样做。那么调解书为什么要特地这样规定呢?

这是因为当年负责调解的领导干部通过调查,已知凤凰社(当时称为江苏古籍出版社)在这方面已经欺负了周锡山,为防止他们再次欺负周锡山,所以就特地制定了这两个规定。

    凤凰社结果还是胆大妄为地违反了这两个规定。他们在上述报道中承认周版《金圣叹全集》为他们带来了很大的社会声誉和很大的经济利益。他们却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调解书对他们不利,他们就翻案、报复。

其报复的手段就是:凤凰社擅自背弃原整理作者、背着原整理者周锡山,将整理成果转送陆林。然后挑起陆林向周锡山发动恶斗。

值得注意的是,倪培翔承认是修订本,就同时承认凤凰社将周锡山的整理本,给陆林作为底本,在上面略作改动而已

陆林“全集”《后记》也公开承认周锡山的整理成果就放在他的书桌(“案头”)上,他就这样作为自己的底本(而不再“重起炉灶”)了。

2、倪培翔将陆本的错误全部美化为优点:版本、校勘、核对、写校记(有许多伪造的“校勘记”;而应该写校勘记但未校勘的竟然占了一半以上,抄袭的99——实际超过很多——证据就在这一半之中)、注释,还有“汇集”了大量强制搭卖给读者的东西(研究者已经拥有,一般读者和学者不需要、用不着的资料。我已经公开发表数文揭示和论证了陆本“全集”的重大学术错误,包括版本错误(发布在本博客和中国水浒学会“国际水浒网络”·“周锡山说《水浒》”专栏),这里不再重复。陆林好友、曾撰文赞誉陆林“全集”的南大苗怀明教授读后于近日来信表示“获益良多”。也即公正承认我对陆本“全集”的四大重大学术错误的批评之正确。

    3、陆林恶意攻击万卷版是“粗制乱造的全集”,倪培翔又引用陆林的话,恶意攻击万卷版作者周锡山“根本未看到最原始的本子,采用二手材料,人云亦云”。

    周锡山的2009万卷版“全集”是精心汇编的最为齐全的《金圣叹全集》,提交的原稿是精心校勘、标点的整理稿。此书全部原稿都请5位权威出版家(根据需要,可以在适当时向有关方面公布姓名、单位和职务,证明他们是当今国内顶级出版家)审阅过。陆林和倪培翔的攻击是毫无根据的。

    周锡山的万卷版全集的前言,介绍了“全集”的版本来源和情况,并在书前发表书影,倪培翔和陆林的攻击全是恶意污蔑。

    周锡山的万卷版《金圣叹全集》尽管精心汇编、校点,运用了最好的版本,但这部书是横排简体的普及本、导读解读本。作为古籍专业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专家”,倪培翔对非专业出版社的普及本作不切实际的攻击,本身是错误的,是恶性竞争的行为。

    周锡山的万卷版“全集”和江苏古籍1985版“全集”一样,未经我审阅和校改清样,出版后发现的任何问题(包括擅自改动原稿面貌、版式等),按规定,主要皆应该由出版方负责。以《贯华堂第六才子书西厢记》为例,江苏古籍版和万卷版因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的失误(例如1985江苏古籍版竟然将曲牌的文字未印黑体,曲文的字体和对白一样大小,等等)和非古籍专业出版人员的水平限制,出现一些错字和标点错误,但要远少于凤凰版的陆林本。至于出现的错误,以后出版时我将再做修订。陆林和凤凰社对1985版和2009万卷版及其原创整理者的恶意攻击都是故意的抹杀职业良心的卑鄙行为。

 

    周锡山在受到如此欺凌的情况下,也有极个别的陆林的朋友出面游说我:陆林患癌症,是否可以放过他。我不得不要说明的是:

    1、本案的第一被告是凤凰社,凤凰社将周本的整理成果赠送陆林,让其抄袭,并出版剽窃抄袭的侵权作品。本案主要告的是凤凰社。其他不告也是可以的。但是——

2、陆林是剽窃抄袭的具体执行者。要起诉第一被告凤凰社,必须同时起诉陆林。不起诉陆林,能够起诉凤凰出版社吗?因此本案不得不将第二被告定为陆林。

3陆林在“全集”《后记》明说,他是患癌症、化疗后,接下凤凰社送上门去的《金圣叹全集》出版选题;《后记》又承认他袭用在本社出版的、在他“案头”(书桌上)放着的“前贤”周锡山“整理之作”,不再“重起炉灶”,轻松地抄袭了周锡山的成果。

他患癌症在先,犯案在后。因此,首先不是案子害得他患癌症的。

4、陆林联合凤凰出版社,申请到8个荣誉,5个国家级、3个省市级。身患重病,还要壮心不已。

5、陆林一面骗到荣誉,一面连续向凤凰社提供炮弹,恶意攻击周锡山。上述报道明确指出,倪培翔都是根据陆林提供的炮弹来恶意攻击周本《金圣叹全集》的。倪培翔很聪明,他全部引用陆林的话,如果法律追究,他自以为就可以金蝉脱壳

陆林明知自己抄袭,还要恶意攻击我。而且,这些都是在我起诉前发生的,是陆林先恶毒攻击我,还是我先“自卫”?

6在案发后,他不是悬崖勒马,幡然悔悟,而是花费大量精力制作多个大型“证据表”,炮制大量污蔑周本校勘和标点的“错误”,提供给法院,以证明出版社出版他的“全集”是后出转精、转新、转全;还与凤凰社一起坚持反诬周本抄袭傅晓航、王季思和他陆林自己

陆林的极个别的朋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够听从你的劝说吗?

他在做这些坏事时,不计后果,态度恶劣,心思周密,处心积虑,精力旺盛,完全不像一个病人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了精神病患者,癌症病人等都无权得到赦免,司法部门不是慈善机构。读者诸君,是不是这样?问题的实质是:

    陆林的学术腐败事件,是当今严重学术腐败的一个典型显例,不能姑息,必须给以有效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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