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立体几何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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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立体几何演变 |
分类: 2012年小课题——成果 |
高中立体几何的“演变”
(陕西师大附中 陈法超 710061)
摘要:随着数学自身的快速发展,立体几何在高中数学中的地位和课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又伴随着教育学、心理学的发展,新的教育思潮、新的观点、新的视角深刻地影响着高中立体几何教育定位,教材的内容的呈现方式,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本文试图梳理立体几何的演变过程。
一、我国对几何课程基本要求的演变.
我国解放后首次制定(1952年)的中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中提出,小学“算术教学应该培养和发展儿童的逻辑思维”,中学数学应“发展学生生动的空间想像力,发展学生逻辑的思维力和判断力”。以后的中小学数学教学在能力培养方面的要求一直是“通过数学教学,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和空间想像力”。1963年根据华罗庚、关肇直等专家的意见,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能力培养任务修改为“计算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空间想像力”(传统的三大能力)。1978年的中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中,又增加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988年的九年义务教育数学教学大纲中,能力培养任务改为“培养运算能力,发展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这种要求一直持续至今。《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数学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2000年)在发展性领域中,明确提出能力培养任务是思维能力的培养,“应使学生在定量思维、空间观念、合情推理的演绎论证等方面获得发展”。2000年3月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中指出,要“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
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丰富对现实空间及图形的认识,建立初步的空间观念,发展形象思维”.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指出:“几何学是研究现实世界中物体的形状、大小与位置关系的数学学科。人们通常采用直观感知、操作确认、思辩论证、度量计算等方法认识和探索几何图形及其性质。三维空间是人类生存的现实空间,认识空间图形,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空间想像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用图形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及几何直观能力,是高中阶段数学课程的基本要求。”
二、立体几何教材内容的变化
“立体几何”是高中数学非常经典的内容。回顾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开始的近二十年的高中数学课程改革,1997年前,“立体几何”部分单独成册《立体几何》,与《代数》(上册)同时开设,在高一两个学期完成,《立体几何》约需57课时。1997年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把“立体几何”部分的内容缩为一章“直线、平面、简单几何体”,再加上“研究性学习课题
《标准》把“立体几何”部分的内容,放在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选修2-1“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以及系列3和系列4的部分专题中,如“选修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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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 |
过渡教材A |
过渡教材B |
老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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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几何体 |
空间几何体的结构 |
2 |
棱柱 |
4 |
空间向量\运算 |
6 |
多面体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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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几何体的三视图和直观图 |
2 |
棱锥 |
4 |
空间向量坐标运算 |
3 |
旋转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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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几何体的表面积与体积 |
2 |
阅读及研究性 |
3 |
棱柱棱锥 |
5 |
多面体和旋转体的体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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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作业和小结 |
2 |
球 |
4 |
阅读及研究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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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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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直线 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
空间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
3 |
平面 |
3 |
平面性质 |
3 |
平面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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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直线 |
5 |
空间平行直线与异面直线 |
2 |
空间两条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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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平行的判定及其性质 |
3 |
线面平行的判定和性质 |
3 |
线面平行 面面平行 |
2 |
空间直线和平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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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平面垂直的判定及其性质 |
3 |
线面垂直的判定和性质 |
4 |
线面垂直 |
4 |
空间两个平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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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作业和小结 |
1 |
面面平行的判定和性质 |
3 |
线面的角 二面角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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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面垂直的判定和性质 |
3 |
距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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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与复习 |
3 |
小结与复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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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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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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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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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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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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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
理科: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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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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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课程教材和旧教材处理的变化
1、新教材立体几何初步的编写意图
内容与结构的变化:从整体到局部、具体到抽象的原则(遵循认知规律、重在提高空间想象能力,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思辨论证、度量计算等方法,认识和探索空间几何图形及其性质。)
传统处理方式: 点、线、面
柱、锥、台、球
新教材处理方式:柱、锥、台、球
点、线、面
计算
2、内容设计分析:
直观感知 |
操作确认、思辩论证 |
度量计算 |
空间几何体 |
点、线、面位置关系 |
表面积、体积 |
(1)空间几何体——直观感知
这部分内容的展开,首先借助于丰富的实物模型或运用计算机软件所呈现的空间几何体,通过对这些空间几何体的整体观察,帮助学生认识其结构特征,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简单物体的结构,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有关三视图的学习和理解,帮助学生运用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进一步掌握在平面上表示空间图形的方法和技能。
平移 —— 棱柱、锥、台
旋转 —— 圆柱、锥、台、球
投影 —— 视图 ——直观图
运动变化的观点: 展现数学的统一美、和谐美;发展空间想象能力(几何体的构成)。
(2)点、线、面之间的关系 ——操作确认、思辨论证
u
u
u
长方体——微型三维空间(载体)
判定 —— 操作确认 —— 合情推理
性质 —— 思辩论证 —— 逻辑推理
借助三维空间的基本模型(长方体);
柱、锥、台、球的表面积与体积
从局部回到整体,通过计算度量对空间几何体的表面积和体积进行定量的研究。
几点说明
u 棱柱、棱锥、棱台的描述——平移
投影→视图→直观图
u 研究的载体:长方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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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u 计算要求的降低(线线、线面、面面角的计算,距离的计算不做要)
u 关于反证法
关于直线与面垂直的性质定理的证明,教材采用反证法,学生理解上会有一定的困难,教学时注意引导学生理解反证法的反设、归谬,进而得出正确的结论。证明中用到“如果两条平行直线中的一条垂直于一个平面,那么另一条也垂直于这个平面”和“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平面垂直”的事实。
空间与平面的类比,比如:平面基本性质4
(3)螺旋上升,分层递进,逐步到位。
在内容呈现上,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获得几何图形的性质,并通过简单的推理发现、论证一些几何性质。教材在内容的设计上不是以论证几何为主线展开几何内容,而是先使学生在特殊情境下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对空间的点、线、面之间的位置关系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归纳出有关空间图形位置关系的一些判定定理和性质定理,并对性质定理加以逻辑证明。
(4)教学内容增减:
删除(或在选修课内体现的):①异面直线所成的角的计算。②直线与平面所成角的计算。③三垂线定理及其逆定理。④二面角及其平面角的计算。⑤多面体及欧拉公式。⑥原教材中有4个公理,4个推论,14个定理(都需证明)(不包含以例题出现的定理)。新教材中有4个公理,9个定理(4个需证明)。
增加: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专设“空间几何体的三视图和直观图”这一节,重点在于培养空间想像能力。
四、新课标立体几何的教材分析
1、空间几何体具体教学要求:
(1)利用实物模型、计算机软件观察大量空间图形,认识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并能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
(2)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的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使用材料(如纸板)制作模型,会用斜二侧画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
(3)通过观察用两种方法(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画出的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
(4)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不要求记忆公式)。
2、点、线、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1)借助长方体模型,在直观认识和理解空间点、线、面的位置关系的基础上,抽象出空间线、面位置关系的定义,并了解如下可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和定理:
◆平面的基本性质1: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在此平面内。
◆平面的基本性质2:过不在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平面的基本性质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平面的基本性质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定理:空间中如果两个角的两条边分别对应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2)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公理和定理为出发点,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思辩论证,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
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归纳出以下判定定理:
◆平面外一条直线与此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平行。
◆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平行,则这两个平面平行。
◆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垂直,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
◆一个平面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直线,则两个平面垂直。
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归纳出以下性质定理,并加以证明。
◆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平行,则过该直线的任一个平面与此平面的交线与该直线平行。
◆两个平面平行,则任意一个平面与这两个平面相交所得的交线相互平行。
◆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平行。
◆两个平面垂直,则一个平面内垂直于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
(3)能运用已获得的结论证明一些空间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标准》与原《大纲》比较,在要求上的主要变化有
《教学大纲》要求:了解概念,掌握性质;
《课程标准》则要求:认识柱、锥、台、球及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
《课程标准》把重点放在了空间想像能力上,对概念、性质则降低了要求。
⑵对于“点、线、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课程标准》把重点放在了定性研究(平行和垂直)上,定量研究(角和距离)在必修中不作要求(移到选修中),对线、面垂直的判定定理不证明,移到空间向量中再证。分段设计,分层递进。
⑶对知识发生的过程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多处使用了“观察”、“认识”、“画出”、“直观感知、操作确认,归纳”等情感、态度与价值要求的行为动词。对空间几何体的要求是直观感知;对线、面关系则要求操作确认、思辨论证;对判定定理的要求是操作确认、合情推理;对性质定理则要求思辨论证、逻辑推理。
(4)不要求用反证法证明简单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北师大出版社2003年4月出版。
[2]严士健
张奠宙
[3]史宁中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4]吴宪芳
.中学数学教育概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6):
[5]《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必修)数学第二册(下B)》[M].北京: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
[6]高级中学课本《立体几何》,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10月出版。
[7]立体几何全一册(必修)《教学参考书》,人民教育出版社教学编辑室编,1990年1月。
[8 ]普通高中课标教科书《数学》(必修二、选修2-1),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
[9]《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必修2
[M].北京: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