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一块牌匾大动干戈,有何道理?
(2012-09-14 11: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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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评论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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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评论】为一块牌匾大动干戈,有何道理?
90后公民程帅帅,曾在北大门前踩高跷抗议高考招生不公,近日又计划给北大送“北京人大学”的牌匾,遭到北大保安扣留后移交海淀派出所。程帅帅称,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将他在派出所扣留了近8个小时,其间,警方还去他在北京的住处查看。被放出后,海淀派出所委托两人把程帅帅遣送回老家河南新蔡,送到拘留所接受“训诫”,并要求他写下保证书,再去就要受到处理。(2012年9月12日《河南商报》)
小时候。我母亲经常对我说戏文中的故事,她说,丞相家里的了环抵上六品官。说是古代的丞相是皇帝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他们家里的佣人级别可以和县官平起平坐。我后来去翻了“词海”才知道,古代的六品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但是今天。我又见识了大学里的保安可以抵上警官!用笔者实话实说,这叫“狗眼看人低”的胡作非为!却无人敢管一管!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第564号令《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第四十五条规定: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现在中国北大的保安可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扣留公民。公然违背国务院第564号令《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却不见当地的公安执法机关对此现象进行任何处罚,而是睁一眼闭一眼。由此可见,是执法机关坐歪了屁股,还是皇城根下的北大保安已经到了嚣张跋扈惊人的一步呢……?!
给北大送“北京人大学”的牌匾,何须大动干戈?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将他在派出所扣留了近8个小时。我国宪章规定,公民有权向各级政府机关反映自已的意见和投诉。北大是一所公办高等教育机构,公民程帅帅以北大招生只兼顾到北京市户口的应届高中生,而忽略了全国大部分应届考生的高考利益。其实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大重点高校司空见惯!这张牌匾应当送给教育部,但是教育部有手持钢枪的武警保卫,这不太好玩。所以送给北大,只能说是象证性意义地出一口鸟气而已。
在中国许多大中城市里——全国重点大学校门,偏向本地的应届高中生,这不是一年二年的事情了,比如说,高考分全国考卷和本地考卷,全国考卷要比本地考卷难做多的多!为何不能端平一碗水,全国统一高中教材,全国统一高考,由教育部统一出全国考卷呢?为何要人为地厚此薄彼?不能一视同仁呢?这其实是属于户口问题的范畴。没有本地的户口,想考北大也白搭!
90后公民程帅帅认为北京大学是“北京人大学”,从大道理上来说,没有什么错!但是从小道理层次上来说,北大保安非法扣留公民,这是违法行为!当地派出以所谓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而扣留了公民程帅帅近8个小时后,遣送回老家。这其实违背了人的生存和人身自由权利!因为送一块“功德无量”的牌匾,和送一块“北京人大学”的牌匾,从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你不能说送一块“功德无量”的牌匾,是弘扬社会正气,送批评甚至贬义的牌匾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其实说白了,公民敢于对教育不公正,提出自已的批评。同样是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假如整个社会是表扬声音一片,牛皮轰轰。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否违背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科学定理呢?还是有望北京公安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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