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是师生恋还是潜规则,为情杀人悔不该!
(2012-01-12 0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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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实话实说 |
【六盘水评论】是师生恋还是潜规则,为情杀人悔不该!
2011年10月7日21时许,南昌某高校老师杨某正走在回家路上,身后约400米处,一名头戴着鸭舌帽的男子正紧紧尾随其后,他无法预料,虽然家就在眼前,可他却永远回不到温暖的家中,无法再见到刚出世不久的孩子……
据媒体报道,受害者杨某,河北籍人,28岁,系南昌某高校的男老师,家住南昌市世纪风情二期。当晚,他上完晚自习后下班回家,却遭此劫难。杨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0月8日凌晨1时死于手术台上。
为男女感情而杀人,我们称之为“情杀案”!问题是,女友到底和老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方某完全可以通常过校方或公安机关进行所谓的官方途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假如按民间的“私了”,也应和被害人杨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好言相劝,师生名誉和家庭夫妻和睦相处等利害关系,也可使被害人杨某悬崖勒马!
当然感情不是自来水,想按一下,滴水不漏!不管是潜规则还是师生恋,有家庭,有老婆,还有刚出世不久的孩子,按案情报道,用逻辑推理来看,被害人杨某想中止与女大学生的不正常的两性关系!于是,爱和情仇,还有感情赔偿损失费,接二连三地涌向现实!
作为一个大学生周某,和受过高中教育的方某,应当懂得法律知识,当教师利用潜规则强暴女孩子时,应当报警,而不是沉默不语!更不是和自已男友联合起来,谋杀被害人杨某!所以,究其原因,倒底是两人感情一时冲动,男方主动,女方半推半就……。现在感情破裂,女方为了在自已男友面前,打肿面孔充胖子,一口咬定对方是强暴于她。这在男女双方感情纠纷中,是比比皆是和屡见不鲜的。
假如说,冲动是魔鬼!最令人可悲的则是法盲方某,仅仅听了女友的一面之词,就情绪冲动,干出如此严重的杀人案件。用“我本只想教训下他”,这种幼稚的说法,在检察官面前根本不值得一驳!教训一下被害人杨某,用得着“持刀向杨某连刺3刀,其中一刀,直逼杨某心脏”吗?!这难道是在杀“猪”吗……?!
说一千、道一万,现在不是为情而角斗的年代里,我们是在有法制的社会里,杀人终究将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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