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梵澄译:薄伽梵歌 第一章 第二章
(2012-09-21 2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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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哲学商羯罗阿罗频多印度文化薄伽梵歌文化 |
分类: 整体瑜伽 |
薄伽梵歌
上海三联书店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徐梵澄 译
编者说明
《薄伽梵歌》,"精神工作的最伟大的福音"(阿罗频多语),印度民族千祀传承所以安身立命之大法也,犹伊斯兰教之《可兰经》,基督宗教之《圣经》。印度当代领袖,或甘地,或阿罗频多,皆以此一歌发扬独立运动,终获民族解放与自由。《歌》之中译本,由梵澄于1950年在贝纳尼斯完成,出版于1957年之南印度,去卫金斯(Charles Wilkins,1749?一1836)之英译,一百六十五年已。1990年,中译本由佛教文化研究所再版,于内部流传,未广发行。二版经文微有修改,注释概仍其旧。
《薄伽梵歌论》,为阿罗频多狱中读《歌》而见道之作。原著为英语,凡两系,发表于个人刊物《阿黎耶》(Arya),1916年至1920年;后修定单行本,初版于1928年,后又多次再版;1972年值阿氏诞辰百年之际,此书又收入全集,为其中第十三册。《论》之首章即为《大综合论》,乃集大成之谓也,其盖在于网罗百家之学而贯通之,明人生之路,晓瑜伽之途,重内心舍弃,行有为之事;初重行业,次重知识,末重敬爱,行与知皆升举,充满新力,得其圆成,是为三道合一。此亦中西印文化精神之至高契合点,亦曰:由人而圣而希天。
2003年12月,《论》与《歌》之合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此版《论》部依据抄稿,《歌》部取自佛协版。梵澄殁世之前,于病榻之上校阅其本约三分之一,余者由此文集编者校毕。 《论》之抄稿之手误及漏舛,皆依梵澄1953年手稿(已被国家图书馆收藏)校正。今收入《论》者,依本手稿,与抄稿文字微有不同,编者又补入梵澄案语十余处;《歌》部依本则采1957年南印度版。且按时序,经典与经典阐释者,排《歌》在前,《论》在后。读者可窥睹初译时之真姿,亦可会意商务本之微异,不无裨益也。
第一章
1.
于此法田句卢之地兮,
咸齐集而奋欲交绥;
我属与班荼缚兮,
桑遮耶!彼等胡为?
2.
邦君朵踰檀那兮,
睹班荼缚之聚屯,①{①聚屯——列阵也。有所谓金刚阵等,战时每日列阵变换云。(Ma. Bhâ. Bhi.19. 4 7;Manu. 7. 191)}
来至阿阇黎②前兮,{②阿阇黎——亲教师也。}
乃如是而进言:
3.阿阇黎!观彼班卓诸子兮。
成此大军!③{③大军——古印度军制,一军aksauhipi为战车二万一千八百七十乘。战象同数。骑兵三倍此数,步兵五倍此数。此次大战,班荼缚七军,对方十一军,两方都十八军。参加者约四百万人。}
是君之弟子所部署兮,
都鲁波陀子之勋。
4.是皆英雄而善射兮,
阵前与毗摩,阿琼那等伦,
庾庾坦那,与维罗咤,
及都鲁波陀敌万弓人,④{④敌万弓人——古制,能敌一射手者、为一战车兵rathin;能敌多射手者,为atiratha,能敌万射手者,为maharatha,即一大御者,战车大将也。(Ma. Bha. Udyoga,164-171)}
5.特黎史计都,与掣岂丹那,
及迦尸之王以勇闻,
弗卢芰孔底亳遮,
与尸畀人之君,
6.禹坦曼尼羽雄猛兮,
愠怛没赭为勇异,
缫婆陀与陀劳波提耶,
皆万夫之统帅。
7.而我军之良将兮,
精锐君亦当知!
君"婆罗门之至上"兮!
说与君为诹咨。
8.吾师,与毗史摩,
羯拏,与羯勒波皆常胜于战中,
阿湿缚他摩,与维羯拏,
缫末陀底兮亦同。
9.其他英雄甚众兮,
为余皆欲捐生,
种种兵器具备兮,
悉娴习于战争。
10.我军有不足兮,
护军者毗史摩;
而彼军盛壮兮,
护军者毗摩。
11.尔等其于诸路前,
一一按队伍而定立!
唯毗史摩是保兮,
诸将士其齐集!
12.乃鼓舞其壮气兮,
彼威猛之大父,句卢之叟,
高吹战螺兮,
作大声如狮子吼!
13.于是羯鼓,应鼓,大鼓兮,
与军螺,画角齐鸣。
诸一时而顿作兮,
枞撞噪乱其声。
14.爱乃驾以白马兮,
御乎大辂之车;
亦各吹其天螺兮!
阿琼那,与克释拏。
15.赫里史计舍鸣其"巨人骨"兮,
檀南遮耶吹其"天施",
"狼腹为恐怖事者"兮!
亦声其巨角"匏荼罗"。
16.孔底子邦君于地瑟耻罗,
亦吹其螺名"胜无涯";
那拘罗,与萨贺提婆,
各吹其"妙声"与"珍珠花"。
17.迦尸之王善射兮,
施康地为良乘,
特里施荼都孟那,
维罗咤,与萨底阿契无能胜。
18.都鲁波陀,陀劳波底诸子,
与"巨臂缫婆陀"……
大地君王兮!
诸方各吹其战螺。
19.其声震惊天地兮,
轰虺激嘹。
逖多萝史德罗诸子兮,
心焉动摇。
20.爰睹逖多萝史德罗诸子兮,
成列而矢石将下;
猿帜之班卓子兮,
方引弓而欲射。
21.大地君王兮!
时彼谓赫里史计舍言:
阿琼那言:
阿逸多兮!
驻我车于两军之间!
22.俾我得观彼等兮,
整齐跃跃将战;
竟谁与我周旋兮?
值初以兵戈相见!
23.而得睹此群众兮,
求战咸集于斯。
彼恶慧逖多萝史德罗子兮,
众欲为彼战而悦之。
24.
古咤计舍既如是言,
婆罗多!彼赫里史计舍
遂于两军之间
驻彼无上兵车;
25.而面对毗史摩与陀拏,
及诸邦国之君,
乃言:观之!帕尔特!
此句卢之群!
26.于是帕尔特观之:
对立者皆父辈,祖父辈,
阿阇黎,母舅,兄,弟,
子,孙,及诸俦侣,
27.及外舅,暨诸朋友……
见林立于两军兮,
皆亲姻而对垒。
28.深悯恻而怅望兮,
孔底子悲伤而有语:
阿琼那言:
此皆我之亲串兮,
克释拏!观其对峙而鼓舞!
29.我四肢疲惫兮,
口舌为焦;
毛发为竖兮,
躯体摇摇。
30.大弓堕自我手兮,
肌肤如灼,
我几不能自立兮,
心飘飙如无托。
31.凯也舍筏兮!
我见兆之不祥。
诚不知果何益兮?
杀亲串于战场!
32.克释拏!我不愿胜利兮,
亦不求王权与安乐。
歌宾陀!王国于我何有兮?
安乐驯至性命将奚若?
33.求王权,享受,与欢乐兮,
实为彼等之故也;
而彼等方集于兹战争,
弃捐性命与财富也。
34.亲教师,诸父,诸子,
以至于大父,
母舅,外舅,诸孙,
中表,暨余亲属也。
35.我不欲杀彼等兮,
虽我身而被戮也。
纵为三界主而不为之,
况王此土地而独也?
36.杀彼逖多萝史德罗诸子,
又奚足以为我愉?
我辈适陷于罪恶兮,
而杀彼等暴徒。①{暴徒——古印度法:放火者,施毒者,以兵械攻杀者,劫财者,夺地者,夺人妻女者,此六皆谓之暴徒。此处盖指剥夺土地而言。《摩奴法》中(MmM.8.350)谓,凡为暴徒者,无论其为老师,为老人,为儿童,为有学之婆罗门,皆当杀无赦,杀之者无罪。而《法论》 (Dharma Sastra)谓虽杀暴徒亦不为无罪,二说相违。}
37.故我辈不当戮彼兮。
彼等我之宗族。
摩闼婆兮!
戮宗亲奚为有福?
38.虽彼等贪冒昏心兮,
不见亡宗亲之罪,
与欺朋友之恶,
39.瞻纳陀那!
我辈固见殄宗之虐。
然则胡为不戢兮,
知自免于斯瘼?
40.家族毁,则传统宗法皆废兮!
宗法废,则举族皆陷于非法!
41.非法嚣张兮,
则家庭之妇女失贞!
妇女失其贞洁兮,
则族姓①之淆乱滋生!{①族姓——古亚利安四族姓也。Caturvarna。今译阶级,未当。玄奘译"族姓",较妥(见《大唐西域记》)。即婆罗门,刹帝利,吠奢,戌陀也(38,41至40。古印度社会久经变乱,即今此风俗犹存,然其中血统亦颇混杂云。}
42.淆乱则有地狱之祸兮,
降于族,降诸殄宗亲之人,
其祖祢之灵斯陨兮,
麦饭与水浆之祀其湮!
43.由彼等殄灭宗亲之罪兮,
及混淆族姓之恶;
伊昔传承之家法兮,
与族姓之法皆索。
44.我辈固尝闻之:
彼家法废坏之人,
瞻纳陀耶!
入地狱其永沦。
45.呜呼!
我辈必陷于大罪兮!
决将剪戮我宗亲,
以贪享王国之福。
46.彼逖多萝史德罗诸子,
若入阵手刀兵以加我,
我无拒亦不执兵兮,
斯在吾而宁可!
47.
临阵既作是言,
阿琼那仰于车座。
弃掷弓矢兮,
心忧意殚!
第二章
1.
如是悲悯兮动魂,
泪盈盈于双目兮,心烦冤。
摩脱苏陀那
乃如是而进言:
2.
阿琼那!迫兹危难兮,
何自而生汝此沉忧?
此非亚利安人之素行兮,
亦非升天之路由,
又适为讥谤之所投!
3.毋自陷于孱弱兮,
此于尔非洽适!
去尔心卑下之愁积兮,
起!起!克敌!
3.
阿利苏陀那!
彼陀拏,与毗史摩皆可亲敬;
我何能发矢兮,
而射之于行阵?
5.戮存此伟烈诸师兮,
在世余宁餐乞丐之食也。
固皆加我善愿之师,
杀之,则宴享我尝皆血色也。
6.于兹竟不知孰愈兮,
为彼胜我抑我胜彼?
戮彼等而我辈亦痛不欲生兮,
彼逖多萝史德罗诸子——兹焉对垒。
7.怆悯为过蔽我本性兮,
于正法①心意然疑。{①正法——正当行为之轨则也。Dharma。义为法律,亦为宗教,亦为原则,义皆不遍。译曰"道"曰"正道"差近。详见"音翻"四,达摩。}
二者孰愈兮?
问君为我决之!
我为君之弟子兮,
告余!皈依我师!
8.不知如何而能去此烦忧兮,
此焦灼我诸根;
于世虽得无敌而富庶之国上兮,
又为明神之至尊?
9.
克敌如是言于赫里史计舍;
遂谓歌宾陀云;
"我则不战!"——而归于沉默。
10.婆罗多!
彼处两军之间而忧心悄悄兮;
赫里史计舍熙颜如笑兮,
乃为是言-
11.室利薄伽梵言:尔忧所不当忧者兮,
尚作明智之言;
智者不忧已逝之人兮,
及人之在存。
12.非我未尝存在兮,
非尔,非此诸王;
又非我辈于未来兮,
凡存在而或亡。
13.如性灵于此身兮,
历童年,少,壮,老衰,
如是而更得一身兮!
智坚定者于斯不疑。
14.与物境相接兮,
感寒温与苦乐;
斯皆有来去而无常兮;
尔强忍为坚卓!
15.平等于苦乐而坚定兮,
此皆无由累嬰;
嗟尔"人中英杰"兮!
彼堪入乎永生。
16.无有者非有是兮,
已是者非无有;
之二者之究竟兮,
知真之士所睹。
17.知彼为不朽者兮,
由彼而群有遍是。
人无或能兮,
使不变者而毁。
18.在身则为所禀兮,
彼常存,不可量,而不磨。
其身则云有卒兮,
是故战兮!婆罗多!
19.或以此为杀者,
或思此为所杀;
二者皆不知兮,
此非能杀非所杀者。
20.彼未尝或生,亦未尝灭,
未为已是兮,或又将是非是;
未生,常存,永恒,而太始兮,
身虽戮兮彼不毁。
21.有人知此为不生不灭兮,
无变易而常恒;
帕尔特兮!
彼杀人或使被杀其焉能?
22.如弃敝衣兮,
人斯革取其新;
如是弃捐故体兮,
性灵入乎新身。
23.唯斯火不能焚兮,
唯斯刃不能刊,
唯斯水不能湿兮,
唯斯风不能干。
24.唯斯弗可割,弗可烧,
弗可叹,弗可溺兮,
恒常,遍漫,无变,弗动,
——邃古永历兮!
25.斯则谓之不显,①不变易兮,{①不显——非眼、耳等可得而察识也。}
不可思量;
倘知彼其如是兮,
汝故不可忧伤!
26.若汝思彼为常生而常灭兮,
纵如是,巨臂!汝故不可忧伤!
27.生者之死定然兮,
死者之生必当。
故于必不可免之事兮,
汝竟不可忧伤!
28.万物作始皆为不显兮,
婆罗多!而独显于中;
其消亡又归于不显兮,
于斯竟胡为乎忧忡?
29.有人视彼如奇异兮,
有人说彼如奇异兮,
有人闻彼如奇异兮;
人虽闻兮……无人知彼!
30.彼居众生身内兮,
永恒而不能创。
婆罗多!于一切众生兮,
汝故不可忧伤!
31.且有鉴于自法兮,
汝尤不可战栗!
舍正义之战斗兮,
刹帝利事无更优越。
32.刹帝利其庆幸兮,
如此战争自来;
帕尔特!盖偶尔得之,
如值天门之开!
33.倘尔将弗作此正义之战兮,
自法与声名皆忝,
且逅污玷!
34.而且此非名誉兮,
凡夫永将议尔;
荣誉英雄而蒙耻兮,
固远不如死矣!
35.彼诸乘御大将兮,
以尔为畏敌临阵而逃;
素为彼等所尊上兮,
将鄙薄之是遭!
36.丑言滋多兮,
将发自尔之敌,
讥谤尔之勇武兮,
孰有甚于斯戚?
37.死之!尔得生天!
胜之!尔享斯土!
起!起!高底夜耶!
战兮!尔其决取!
38.平等于苦乐,得失,胜败兮,
乃备而赴战,
——如是尔不得罪。
39.此授尔为僧佉之智兮,
更听余说瑜伽:
与瑜伽智其和合兮,
以此尔决行业之网罗!
40.于此事功无或唐捐兮,
无得果之乖误。
纵斯法之少许兮,
亦救人于大恐怖。
41.是中决定之智兮,
厥唯一端。
非决定者之智度兮,
多枝蔓而不完。①{①不完--无终也。堕无穷过等。}
42.帕尔特兮,
乐于《韦陀》之赞歌,
愚者乃作巧言,
谓:舍此以外无他。
43.以情欲为性兮,
以天国高标,
求再生由行业而得果兮,
以繁琐仪法为要;
盖趋于享乐兮,
而威福是徼。
44.执迷乎权威自在兮,
其心为斯言所剽。
无决定性之智兮,
不堪入三昧而无摇。
45.《韦陀》皆三德为境兮,
阿琼那!尔超乎三德斯可!
超对待之偶俪兮,
常安定于萨埵,
无心于得之守之兮,
独建立于"自我"。
46.如遍处水漫兮,
而小池之为用!
如有用于明智①之士兮,{①明智——见道之谓。}
是《韦陀》之赞颂。②{②赞颂——谓《韦陀》中求福之赞颂诗章,所以禳灾、祈雨、求子等。弥曼萨(Mimarhsa)派之学也。}
47.尔之分唯在于行兮,
无时或在其果。
勿因业果故为兮,
亦毋以无为而自裹。
48.安定于瑜伽而为事业兮,
弃执着!檀南遮耶!
于成败其等平兮!
平等性谓之瑜伽。
49.行业诚远逊于智慧瑜伽,
尔其皈依于智慧!
为得果而为业兮,
斯可悯嗟!
50.与智慧而和合兮,
兹双弃善、不善业。
故尔且趣瑜伽,
瑜伽在诸行为便捷。
51.哲人与智和合兮,
行业生果斯弃,
解脱乎有生之缠缚兮,
入乎无垢氛地。
52.时尔之智慧兮,
脱痴阇之纷纭,
时则无动于中,
于当闻与所闻。①{①所闻(Sruti)—诸《韦陀》、诸《奥义书》通称。另说乃敌方在战先游说之词。(UdyogaParva22—27)即阿琼那在第一、二章中所复述者。}
53.若汝以所闻而迷惑兮,
智坚立而不摇,
居三昧而不动兮,
时则瑜伽其能调。
54.
何谓坚定之智,
属彼深入三昧人?
智定者云何语?
云何坐?
云何行?........
55. 室利薄伽梵言:
时舍心之欲望皆罄兮,
以己唯安于"自我"!
是时其人谓之智坚定兮!
56.处忧患而心无恼乱兮,
居安乐而不执持,
离贪、离畏、离嗔兮,
是人谓之定智牟尼。
57.彼遍处无凝滞①兮,{①凝滞一耽执也。即佛乘中所谓执着。汉时辄曰凝滞,如曰:"圣人不凝滞于物"。}
美恶随其相应,
无欣欣亦无戚戚兮!
彼智则为坚定。
58.时彼如龟之藏六兮,
诸根退于根境兮!
彼智则为坚定。
59.物境则离兮,
离彼无耽执②之有身;{ ②无耽执——原文谓"无食物"。诸裉而享受根境(今言对象)则"有食物"之谓也。}
犹存之意想③亦离兮,{③意想——习气也。原注之为"意"。}
傥有见乎至真!④{④至真——谓超上大梵。}
60.智者虽自律兮,
高底夜耶!
彼诸根之剽疾兮,
亦强夺其心。
61.凡此彼皆能制兮,
合太和坐观"我"为最胜;
力能自制诸根兮,
彼智则为坚定!
62.人而怀诸物境兮,
遂于境而起执,
执起而生贪欲兮,
贪欲兴而嗔恚斯集,
63.由嗔恚而生痴,
痴生而忆念忘失,
失忆念则智穷兮,
智穷其人必卒。
64.彼离绝乎贪,嗔兮,
而逍遥乎根境,
"自我"主制诸根兮,
自克者得乎清净。
65.彼自得于清净兮,
诸苦之消除可证。
诚彼心其清净兮,
其智随之宁定。
66.不自克者无智慧兮,
不自制者亦无静虑,
无静虑者不定宁兮,
不宁定者奚由悦豫?
67.心随诸根之驰转而动兮,
此则挟其智以俱去;
譬如水上之舟兮,
风飘之而远举。
68.是故离诸根于根境兮,
遍处皆能自胜,
摩诃婆和!
彼智则为坚定!
69.于众生为暗夜兮,
自制者常独醒;
是众生醒寤之境兮,
时见道之牟尼乃冥冥。
70.如众流之归海兮,
位不动而持盈;
欲念所归如是兮,
彼乃得乎定宁;
——而非彼驰骛兮欲情。
71.彼尽捐其欲念兮,
行其无所愿望,
无我所①而无我执兮,{①我所——我之所有也。取佛乘旧译。如心之所有,谓之心所。}
人宁定以徜徉。
72.帕尔特!斯为梵道之所诣,
臻至者无复迷疑。
傥弥留而定处其中兮,
入梵涅槃其有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