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一电力企业员工六年竟不知为谁工作
(2012-04-23 1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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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本报讯 (实习生何东霞 记者叶小钟)记者近日接到职工小吕(化名)反映,他原以为自己的“东家”是属于国企的湛江一家电力企业,但工作了6年后才发现,他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竟然模糊不清。这家
电力企业称,他并不是自己的员工,而是属于湛江的一家运营公司。为此,小吕将“东家”告上法庭,但却败诉。
专业资格证等都来自这家电力企业,虽然工资和社保等福利来自那家运营公司,但我以为那家运营公司是电力企业旗下的一个部门或者子公司,从没怀疑过自己的身份。”小吕说,“直到2011年初我要
求复印劳动合同时,才发现‘甲方(用人单位)’是那家运营公司。”2010年12月,运营公司因即将被注销,通知小吕等人解除劳动合同。
,小吕等人清楚了解招聘细则内容。而接收函、电力企业工牌、工会证、通讯录及住房补贴申请等,只是“某些特殊行业和系统通用的一种管理模式的体现”,无法证明电力企业与小吕等存在劳动关系
。
。对一审结果不满,小吕等人继续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相一致后,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院判定员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看工资和社保等福利的发放和对员工的实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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