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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新闻:“杀人犯说是我女儿主动的,可能吗你想想?”李清(化名)问。2016年5月19日晚上,李清16岁的女儿姚静(化名)在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教室内被人杀害。案发次日,姚静17岁的男同学王某向警方投案,并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拘留和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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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的一个个案,他在做心理咨询的时候突然告诉我,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心情特别不好,站在阳台上,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挫败感,躁郁之气无处发泄,然后他的同寝同学告诉他:你就想象你强奸了让你生气的那个女生。
想象过后,当然就是发泄喽,发泄完了,当然就爽了,爽了之后当然就觉得无所谓喽,反正是在想象中强奸嘛,又不是真的,于是他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经常会在想象中强奸女性,开始做咨询的时候他说,在现实生活中他经常会有想要强奸女性的欲望。
我的个案现在还有控制力,当然不会真的去强奸,但是现代脑神经科学证明,一个人如果在想象自己在弹钢琴,那么负责行动的大脑区域就会活跃起来,甚至负责手指的大脑区域就会活跃起来,所以,一个人如果经常想象自己强奸女性,毫无疑问,他大脑中与暴力相关的区域和性相关的区域就会特别活跃,所以他有极大的可能有一天失去控制,真的会去强奸一名女性,因为相关的脑神经回路会在他的一次又一次的想象中加强,早晚有一天他会失去控制,这样的人在实施强奸之前其实就已经把自己的脑神经训练成强奸犯,这不是偶然事件,也不是一时冲动,如果你从来没有想象过强奸,你即便看到一个美女,对她产生性冲动,你也不会去强暴对方,强奸者一定是在大脑中不断地重复幻想了无数次的结果。所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外的性犯罪会上黑名单,终身都会被记录在案。
我不是脑神经专家,不能铁齿钢牙地说这个案件中的施暴者就一定如我所说,但是现代脑神经科学已经证实成人的大脑一生都在变化过程中,而且人的意念、思维是可以重塑大脑的,所以管住自己不要有这暴力幻想是非常重要的,当你有类似这种暴力幻觉的时候,要立即回到当下,深呼吸,让自己停下来,如果停不下来,就要开始体能训练,强迫自己回到当下。
现在可能最大的争议就是十七岁,未成年,应不应当判死刑,在理性上很多人都会觉得说未成年人的人生还没有开始,还有无限可能,但实际上,如果这样的人不处以极刑,那些反对死刑,强调人权的人们所主张“无限可能性”只是幻觉,因为这些“无限可能”是不存在的,所存在的可能性只有一个,就是他出狱后会继续犯案,甚至有可能继续强奸杀人,因为他的脑神经回路就是这样,侥幸逃脱了死刑的惩罚只会让这样的人觉得“强奸杀人无所谓,关键看能不能逃得掉,我被抓是因为我自首了,我未成年,我如果不自首或我再聪明点,我可能就不会被判刑……”
但是肯定会有人觉得既然成年人的大脑是可塑的,那么他也有可能重新做人,改过自新……说实在的,如果不判重刑甚至不判死刑,他都会失去了重塑大脑的动力,也就是说,这种人想要彻底改过自新,改变自己的大脑神经回路,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死刑判决,没有死刑判决书摆在眼前,他根本没有理由要改变,否则你以为他为什么会自首?如果他是十八岁,他会自首吗?也许会,但可能性不太大。所以如果真的想要挽救这个未成年人,应当用重刑,让他知道自己错了,足够重的量刑才会让他真正的醒悟,真正开始忏悔自己的罪责,这才是真正的慈悲,既挽救了他,又避免因为量型过轻而导致他继续犯罪,伤害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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