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再国律师案件指导3602:申请行政赔偿或补偿切勿超过起诉期限

2023-12-05 21:58:09
标签: 北京拆迁律师 北京董再国律师 行政赔偿 起诉期限


     平时,经常遇到有客户咨询我们代理的征收拆迁案件胜诉即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已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如何获得赔偿问题。

        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本来对违法强拆行为起诉的同时一并可以提起赔偿的,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我们对有的地方采取了分两步走的做法,第一步只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以减轻阻力,在被诉行政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之后再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起赔偿请求。行政机关如果两个月内不答复或者答复的赔偿方案不满意,权利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依法起诉。  

      其中,有两位朋友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告诉我,他们在网络上看到的有的法律人做的视频说“政府对赔偿或补偿负有义务因而没有起诉期限”后就准备拖一拖,暂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听了他们的意见并且看过他们发过来的有关小视频,我吓了一跳。那个视频里的讲法显然是错误的,是对法律的断章取义,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由于这两位朋友的情况并不相同,所以我当即根据法律规定对相关的问题分别做了解答并把相关法条发给了他们,提醒他们别错过了时间。 

     第一,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申请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四,未告知诉权的期限       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包括拒绝依法给权利人以赔偿、补偿的答复意见,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和即将实施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一致的。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起诉)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听完我的回答,这两位当事人应该明白了,但会怎么做我不知道,因为有的当事人是比较固执的,他宁可信小视频也不信法律,对此律师只是参谋提建议,作不了当事人的主。   

    宪法规定公民获得赔偿的权利不容易,落到实处更是艰难,久而久之就会使人们失去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任。        我把这个问题写出来,不仅仅是分清责任,还是希望更多的朋友重视这个问题,不要摔跤摔在期限上。更希望法律人在接待咨询以及做宣传小视频的时候要准确的解读法律,防止误导当事人。(转自王才亮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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