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耿耿余淮

(2016-06-08 22:07:55)
标签:

杂谈

【 日常声明:本人微博中所有最好的我们相关番外,均为本人原创。只为自己写故事开心,给大家图个乐子。禁止除名转载或作商业用途。本人也绝不会将所有相关内容用作商用或盈利目的。一旦有内容侵害到原著相关权益,本人愿意即刻删除所有相关内容并道歉。】

 


【余淮视角不知不觉写了一大堆,可能很啰嗦,大家别嫌弃哈_(:з」∠)_】


连续几天的加班加点,余淮终于在北方的寒冬里光荣卧倒,做起了病号。高烧不退整整两天,把耿耿急的差点把药房搬回家,也无济于事。好在第三天终于退烧,林帆趁着周末从学校跑回家,耿耿爸打电话叫她也回家一起吃饭。余淮高烧过后身子还虚,不能着凉,耿耿本来不想去。他却撵耿耿回家去看爸妈,余太太就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的出了门,还反复叮嘱他有事情一定要记得打电话。

那样唠叨的模样,隐约有了他母亲当年喋喋不休的风范。余淮总结了一下,已婚妇女的典型症状,耿耿已经有了一条。

阁楼重归寂静。他躺在床上半梦半醒的昏睡,也有些无聊,从书架上百无聊赖的翻了翻,就翻到耿耿那两大本无比宝贝的相册。

余淮躺在双人躺椅上,裹着厚实的毛毯,信手翻开了第一页。

他穿着黑T恤,背着背包,一脸不忿的站在红榜旁边,稚气未脱的脸又年轻又骄傲,锐利的仿佛一把铸造成型的刀,只待利刃出鞘。那个阳光蝉鸣带着蒸腾热气的夏天,就这样出现在他眼前。

那天,他与尖子班失之交臂,站在红榜旁边,看着往来的人潮,烦闷的简直要仰天长啸。哪怕那些人百分之九十九都不认得他,他也不肯去凑热闹看榜单,不是尖子班,分到哪里都无所谓,这么丢人的事,每一分每一秒都仿佛是对他自尊的凌迟。

待到人潮散尽,他凑过去寻找自己的名字,然后一个娇小的女孩子就直愣愣的撞到他怀里。

这一撞,余淮愣了。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都这么不矜持呢,一言不合就投怀送抱。他低头看了她一眼,五官清秀,梳着最普通的学生头,婴儿肥微胖的身材,整个人就俩字,普通。

他便继续看大榜,然后噗嗤一笑。一旁的姑娘也笑了。然后他们同时尴尬又戒备的看向对方。

是他先绷不住沉默,指着大榜对她说:“你看,我叫余淮,我前面那个人叫耿耿,我们俩的名字连起来是耿耿于怀啊!”他笑容灿烂,旁边的女孩握着相机,悠悠的对他说了一句。

“我就是耿耿。”

余淮摸摸鼻子,今儿出师不利,来日再战。

后来分座位的时候,她坐在唯一空出来的他旁边的时候,余淮觉得,可能来日也够呛能再续辉煌了。

那个叫耿耿的,乍眼一看很普通,相处下来不但普通而且又笨又蠢的女孩,成了他高中第一个同桌。余淮的日常,除了学习之外多了一个新的课题,就是研究耿耿到底是怎么非法进入振华的。

她有拖延症,碰到讨厌的事情就恨不得拖到猴年马月去解决,当然,不解决最好;没心眼没概念,被别人欺负了也不知道欺负回去,至少讨个公道的勇气都没有;人缘倒还是不错,稀里糊涂的就跟两个同样不怎么聪明的姑娘凑在一起,成了五班拖后腿三人组。

余淮对她们仨的评价非常简单:简单傻,β二,耿耿集三人之大成,又傻又二。

又傻又二的耿耿,有着青春期女孩普遍的伤春悲秋情绪,总是忧郁的像黛玉葬花似的,余淮计算了一下周期,觉得她肯定是大姨妈期间影响了体内雌性荷尔蒙分泌不均,于是每逢此时就殷勤的给她端茶倒水,争做三好同桌,春风化雨暖人心。

余淮一直觉得傻人有傻福,耿耿有这个运气考进振华,有这个运气跟他做同桌,那资优生带一下后进生也没什么不好的。反正他都习惯了,同桌又傻又二,自己也不离不弃,多么情比金坚。

那时,余淮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对她总是过多留心。也许他只是单纯的太善良了,不想看到耿耿因为成绩不好,跟不上老师的讲课进度而郁郁不乐。

他就喜欢看她傻乎乎的笑,或者睁着一双大眼睛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等着自己光芒万丈的给她讲不会做的习题。

直到尴尬的家长会,他才明白。他那样的隐瞒耿耿是个女孩子的事实,那样同时瞒着耿耿和他妈妈,不单单是因为当年陈雪君的误会。余淮知道,耿耿和陈雪君是不一样的。当时他只是出于一时的心善,既然承诺了就要负责任,并无其他。

可是余淮知道,耿耿是不一样的。

不知为什么,他面对母亲的逼问和责难,在愤怒之下还有心虚。那是一种很慌乱又有些羞耻的心虚,在他听到张平对耿耿的评价之后,在门边看到脸色黯然的她时,那种心虚和慌乱几乎将他吞没。

他很想告诉他母亲,耿耿和陈雪君不一样。陈雪君是他少年意气的一个承诺,可是耿耿却是他喜欢五班,容忍五班的唯一的理由。

余淮深知,这个答案绝不是他母亲想要听到的,也绝不是他该说的。

林杨告诉了耿耿他和陈雪君的过去,余淮就又被羞耻和心虚还有慌乱折磨得坐立难安,他很讨厌这种感觉。他的人生一直是有条理的有规划的,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也会恋爱结婚生子,但是现阶段,就连恋爱的恋字都应该没有纳入考虑范畴。

于是面对林杨的“你是不是喜欢耿耿”的问题,他无法给出答案。

不过,在不久的将来,某个天气不错的日子里,他翘课跑到行政楼天台做物理竞赛题的时候,余淮因为竞赛临近的压力变得烦躁不安,本来拿手的题型也接连出现最可笑的错误,就好像耿耿才会犯的错误。

想到这,他突然没来由的笑了。余淮很想看看她的笑容,傻乎乎的眉眼弯弯的笑脸,看起来无忧无虑没心没肺得令人有些不爽,但更多的是可爱,好看,暖到心里的温柔。

17岁的余淮对着明媚的阳光伸了伸懒腰,满心都是情窦初开的温柔,还有一个叫耿耿的女孩笑意莹然的脸。

可是该死的文理分科,让他第一次痛恨起耿耿昔日的不作为。他就眼看着她成绩越来越差,学文几乎是唯一的出路,唯一可能让她翻身的选择。

可是那样的话,他们就不能做同桌了。

余淮冒出了他人生中最为荒唐的想法,他甚至填好了学文申请表,然后在寂静无声的某个黑夜里,辗转反侧之后将它撕碎。

耿耿很重要,可是他的梦想也很重要。

他觉得耿耿会明白,如果不能,也没有办法。他眼看着耿耿上交了申请书,她曾一次又一次的缠着问他,该不该学文,要不要学文,他都没办法把心里的答案给她。

我想一直跟你坐在一起,余淮看着她忧郁又纠结的小脸,欲言又止。

我想一直跟你在一起。

高二开学前一晚,他甚至没有睡好。中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都没有过这样的辗转反侧,物理竞赛之前他都淡定的按时就寝,可是想到第二天在五班那个角落里,他再也看不到那个人傻乎乎的脸,余淮就觉得胸闷气短。

五班不再是五班,有些人走了,可是简单和β都还在,她们冠冕堂皇的撒着谎,可是一脸的坚决,好像做了人生中最不可逆转的决定一样。上课铃马上要响了,他身旁的座位还是空着的。徐延亮没有安排任何一个新来的同学坐在他旁边。

也好,余淮看着面前的物理题。不要有任何人来代替她,就这样空着吧。然后他的余光里,一个女生娇小的身影直冲冲的冲着他的方向而来,他甚至带着一丝怒气准备对这个不速之客恶言相向,却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同学,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他看着耿耿,他的耿耿笑嘻嘻的问他,熟悉的眉眼,熟悉的笑容,熟悉的她。

余淮觉得,只有告诉他清华破格录取他才能让他比现在更开心更满足。

耿耿俏皮的歪着头,轻声问他,声音明亮带着笑意:“余淮,我们一直做同桌吧。”

余淮应该发表一番豪言壮语的,至少应该英姿飒爽的说一些什么挽回一下自己的光辉形象,可他只是笑着说:“好。”

时光一去不返,高考前最后的相聚,她依旧在他胳膊上画了个对号。看着她温柔的眉眼,余淮欲言又止。他觉得,来日方长。

等考试过后,他们一起报考去北京,他念清华,她也一定不舍得离他太远。他会认真的像个爷们儿一样站在她面前,笃定又严肃的跟她说:“耿耿,我喜欢你,我们一直在一起吧。”

来日方长,是余淮后来最讨厌的一个词语。

他打不通耿耿的电话,本想着先去取答案然后送到她家,估分之后,看着自己可笑的都拿不出手的成绩,余淮再也没有余力想任何事情。

他不想见任何人,尤其是她。

在行政楼楼顶大言不惭的告诉她要永远崇拜自己的余淮,简直又狂妄又可笑,你这样的成绩,拿什么去要求她来崇拜你呢?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复读,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手续,去了临市的高中,那时候,他没有考虑到耿耿。

这样的余淮,是没有资格大言不惭的对耿耿说,我们一直在一起吧。

她是那样倔强的人,一遍一遍的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写信,不厌其烦的用各色心灵鸡汤荼毒他本来就紧绷的神经。余淮停机不用,彻底断了跟她的联系。他告诉自己,没关系,只要这一年过去,只要他去了清华,他就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她面前,跟她解释,请她原谅。

他知道她一定能明白。

不过,老天爷似乎不打算轻易地放过他。与清华录取通知书一道而来的,是他母亲尿毒症的确诊诊断。

余淮不是没有暗自埋怨过上天的不公,他捏着那张录取通知书,甚至想拿了家里的存折远走北京,装聋作哑的上学,做他梦寐以求的清华人,然后他狠狠地给自己一巴掌,这样的余淮,自私自利的让人恶心。

那些最阴暗的想法,午夜梦回之后,都随着被撕毁的通知书一同倒进了垃圾箱。余淮对他母亲说,他不去清华了。

然后他笑着去厨房热粥给他妈妈喝。热着热着,眼泪就砸在了锅里。他恶狠狠地擦干净,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骂自己没出息,不许哭,没什么大不了,不去就不去,死不了的。

可是他还欠耿耿一个交代。余淮不想承认,他只是想见见她,他只是太想见她。

深秋的北京不及家里冷,他站在她的宿舍楼下,从天黑等到天明。一开始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慌乱担忧,余淮只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她不要出事就好。

她没有出事。

她牵着一个男生的手,两个人有说有笑的一同划着轮滑,回到宿舍楼楼下。

换做以前,余淮肯定会不由分说的冲过去把他们相握的手拉开,那是他的耿耿,只有他可以这样做。她的手总是冰凉,像是冰水里浸过的一样,怎么就那么随便的握在了另一个男孩手里。

可是余淮看着她的笑容,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尽。他裹紧了大衣,觉得这大概是最冷的一个深秋了吧。

从那之后,余淮再没有跟徐延亮提过耿耿。他几乎断绝了所有可能联系的人,在自己铸造出的完美无缺的谎言里做那个复读之后上清华的高材生,毕业之后去美国的天之骄子。

他母亲病情时好时坏,他半工半读,忙的焦头烂额,恋爱,从没列入考虑范围内。

文潇潇来找过他,提出过帮忙的建议,都被他拒绝。他虽然一无所有,但仍能负担现在的生活。

他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和怜悯。

他大概察觉到,文潇潇,和大学几个总是找借口来跟他搭话的女同学差不多,可能都是对他有好感的。可是余淮却无法给予任何回应,他似乎也成了同学里的异类,流言蜚语四起,却没有人能真正“拿下”他。唯一一个大家以为有可能的,也不过是误会。

他只是看到了那个女孩居然把大学课本包上了书皮,忍不住笑了笑。

他想起了那个对待书籍十分形式主义却学习特别烂的女孩子。

那个他大概永远也不会再见到,永远也不会拥有的女孩子。可是,每次余淮想起她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微笑。

凭借着那些回忆,已经可以支撑他过完这几年没有她的日子,那么以后,也是一样的。

爱情并非是余淮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再也没考虑过跟任何人在一起,不论是从现实的角度,还是从爱情的角度。

林杨说过他固执,他也是报以一笑。

没什么,不是她,那就算了。

 

2012年初夏,某个寂静的深夜,他换了爸爸的班上楼去病房,看到一个女孩子在厕所门前,被他们病房那个凶巴巴的吴奶奶吓晕了过去。不过是一时的举手之劳,那女孩子却一直死死的盯着他,不肯移开目光。

那样伤春悲秋黛玉葬花一样的眼神,让余淮的心猛地慌乱了起来:“耿耿?”

27岁的耿耿,窝在他怀里,目光汹涌的看着他,太多复杂的情绪,都含在她欲语还休的眼里,黑瘦黑瘦的耿耿,长发半挽的耿耿,眉宇间忧郁目光却清亮的耿耿,静静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余淮仿佛听到了时针重新转动的声音。

她依旧喋喋不休,像个话唠一样,说起旧友们的近况,如数家珍的仿佛在背历史题。余淮知道她回到了这座城市,他只是一直祈祷,自己不要再遇见她。

不要以这样落魄颓唐的方式,遇见她。

可他们还是遇见了。

余淮一边告诫自己,不要再跟她说一些没有意义的废话,一边忍不住去见她。他还在见她之前,特地去洗澡换衣服,又怕拖得太久她不在病房,头发都没吹干,就匆匆的跑回医院。

他在心里笑话自己不合时宜的少年心性,却还是忍不住在她面前打肿脸充胖子。明明跟盛淮南都能坦然相告的境况,对着她却只字不提。

这样窘迫而世事弄人的结局,没必要让她也跟着唏嘘怜悯,对他的境遇惋惜不已,然后再长篇大论的用心灵鸡汤荼毒他已经疲惫不堪的心。

余淮告诉自己,就这段日子,再见见她。从此,他回他的“美国”,她做个个性而自在的摄影师,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想躲一个人,应该也很容易。

 

她并没有告诉他拍摄地点在哪儿,他也依旧有办法弄清楚她到底在哪儿。公园里那三个女孩子穿着民国装嬉笑打闹,她的眼里有感慨有怀念,亮的仿若星辰倒影,他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之前母亲的病危时的绝望恐惧,那种喘都喘不上来的窒息感才稍微有所缓解。

耿耿一直像一盏灯。

余淮亮如白昼的少年时代,她的光芒那样的微不足道,甚至几不可察。直到老天将黑夜笼罩在他心里,那些简单又好笑的过去,竟然成了他赖以生存的唯一的光源。

他抬起脚步走过去,对着她轻轻微笑。

阁楼温馨的布置,厨房里堆积如山的锅碗瓢盆,让他恍惚间有些柴米油盐已成定局的错觉,那姑娘团在椅子上做煤球状,对他的控诉充耳不闻,一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地主形象。

他很想走过去给她一个拥抱,可是他忍住了。

直到她玩游戏都喋喋不休,而且技术超级烂之后,余淮终于想换一个套路,比如一巴掌拍死她,或者一刀毙命也不错。

然后,猪队友耿耿小姐一下子扯断了他绷紧的神经。她凑过来亲了他。

那么多年爱而不得,弃而不舍的人,就这样把他抱在怀里。余淮搂住她的一瞬间,在心里祈祷,让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吧。

理智却一直在劝他离开。

他不该来这里的,不该陪她玩那个游戏的,不该对她说,他能陪她玩到最后。

别用那样悲伤地眼神看着我,别质问我当年为什么不回你的信息,别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你。

听说,一个谎言说三遍就可以成真。那我说了这么多次不爱你,你怎么就不肯相信。连我自己都相信的话,你怎么就不相信。

耿耿,我不喜欢你。

我真的,不喜欢你。

余淮逃也似的跑出她的阁楼,好像在逃离一段无法轻易舍去的过去,他疯了一样的跑了很久很久,最后在某个路灯底下停住,眼中一片酸涩的水汽。

“耿耿,”他把脸埋在臂弯里,蹲了下来,声音模糊而哽咽:“我喜欢你。”

耿耿,再见。

 

余淮的手机突然响了,一条短信点亮了屏幕:“余先生,晚饭想吃什么?我爸做的排骨,齐阿姨做的馅饼,还是我做的水饺?”

余淮翻了个白眼,很明显水饺是最容易出人命的选项,但是他还是笑着回复:“我觉得余太太的手艺最好。”

现在智能手机普及的时代,用短信联络的人真的不多。但是余淮和耿耿都属于是忙起来没时间看手机的人,微信反而不如电话和短信来的好用。而且短信维系着他们很多小秘密,余淮也不介意耿耿这个小习惯。

他手中的相册翻到最后一页,晚秋高地上的那棵杨树长高了一些,树干上耿耿辣手摧花刻下的耿耿余淮四个字,依旧清晰可辨。

他想起那天他收到耿耿的短信,跟多年前一字不差的短信。本来可以把手机丢在一旁不作理会,他却像多年前家长会时一样的坐立难安。

可他还是去了。

余淮不知道,命运还会带给他怎样的颠簸。他也从未想过,他居然还能有此份幸运,跟耿耿一路走到如今。

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耿耿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聒噪,让他知道这一天的等待有了最好的结局。余太太拎着大包小裹的冲到他面前:“怎么样怎么样,好点了没有?”

余淮看着她满载而归,哭笑不得。每次回家都像搬家一样,耿耿爸也是疼女儿疼出了境界,疼出了水平:“不累啊,放在桌上再过来,为夫也不能丢了。”

耿耿白了他一眼,放下手里的大包小裹,跑回他身边:“退烧了?你脸色好点了,之前苍白的跟抹了粉一样。”

余淮:“…………”

耿耿看到他手里的相册,一把夺过:“又偷看我东西!”

余淮义正言辞的解释:“你放在了书架上,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权利翻阅。”

耿耿:“…………”

余淮看她气结的样子,心情没来由的好,伸手顺了顺她颊边的碎发:“老婆,我饿了。”

耿耿撇撇嘴:“等着,给你热菜。”

余淮点点头,看着她忙乱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你先把背包放下来再收拾东西也来得及啊!”

耿耿:“啊呀我忘了,我还背着包啊!”

余淮从温暖的毛毯中钻了出来,跟她一起挤在厨房里忙东忙西。这样柴米油盐的平凡,以前余淮从没想过。他有一天也会安于这样的平凡,并觉得无比知足。清华,美国,那些他曾经执着了半生的东西,如今都成了远去的泡影。所有日复一日的遗憾和不忿,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

他把头压在她的头顶,低声说:“我想你了。”

 

只有你,能让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得天独厚
后一篇:小幸运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