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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依法辩护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是损害其实际利益

(2016-01-29 11:25:19)
标签:

深圳律师

电话:13430591381

刑事辩护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刑辩律师依法辩护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是损害其实际利益

 

      作为一个刚执业几年的律师,特别主要是从事刑辩业务的律师而言,刑事司法现状,让我不知所措,让我不断反思自己所学的刑法理论以及辩护技能是否对与刑事司法现状相适应,依法辩护到底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是让当事人遭受更长的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28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既然如此,质疑控方提供的证据、斩断控方的证据链、甚至推翻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就成为刑事辩护律师的应有之义。因此面对控方提供的错漏百出证据甚至明显错误的鉴定意见,作为辩护律师不得不提出质疑。但是只要律师提出质疑且可能推翻控方指控的事实,刑事法官不是宣告无罪,而是一次又一次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而退回侦查的期限有时候远远超出公安机关第一次侦查终结的期限,对于那些认罪、不提任何异议就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有时候这种质疑不是在帮助当事人,而是在让其关押更多的时间。

       民事诉讼,原告尚有个举证期限的问题,而对于剥夺公民生命、自由、财产刑事诉讼程序,退查补正却如此随意,不能不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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