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办税攻略┃如何修改已申报的印花税?(3月第十七期)
| 分类: 申报流程 |
一、我们公司新办了排污许可证,现在要核环保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核定吗?
答:环保税无需核定税种,进行税源采集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应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第二步: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选择《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在表头填写相应污染物基础信息必填项(如“是否取得排污许可”选是,则必须如实填写排污许可证编号),在“税源信息”栏次点击【增行】,填写“税源信息”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分别选择“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四项明细表。在相应的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点击【增行】,选中对应的税源点击【确定】,填写必填项,将需要填写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第四步: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选择“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申报属性选择正常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分别为季度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点击对应污染物(大气污染计算、固体废物计算、噪声计算、抽样测算计算)标签页,分别录入必填信息。在相应的标签页下方点击【增行】,先选择“月份”,双击税源编号栏次,可弹出“税源信息”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保存】,完善税源申报信息。
图示指引如下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3.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4.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5.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税源信息”栏次点击【增行】,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6.选择“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四项明细表。在相应的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点击【增行】,选中对应的税源点击【确定】,点击【保存】。
7.选择“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申报属性选择正常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分别为季度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点击对应污染物(大气污染计算、固体废物计算、噪声计算、抽样测算计算)标签页,分别录入必填信息。在相应的标签页下方点击【增行】,先选择“月份”,双击税源编号栏次,可弹出“税源信息”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保存】,完善税源申报信息。
二、如何修改已申报的印花税?
答: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中,勾选对应的申报表种类,查询后点击申报信息后的“更正申报”按钮,即可对已申报的印花税进行更正修改。
图示指引如下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查询后点击申报信息后的“更正申报”按钮,即可对已申报的印花税进行更正修改。
三、怎样导出以前申报的所得税表、增值税表、财务报表?
答: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下载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的申报,具体路径为:电子税务局主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网上申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
图示指引如下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网上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
3.网上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页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