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新系统启用

分类: 申报流程 |
自 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地税启用新版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
(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登录“北京互联网地税局”客户端
1.必须先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进行明细申报,然后再进入“纳税申报”模块生成税收缴款书;
2.为了满足部分单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与缴税分离的需求,即:人事部分负责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财务部门负责缴税(俗称工资“背靠背”)。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可以单独设置二级登录密码,设置密码后每次登录“个人所得税申报”都需要输入该密码。
设置二级密码,选择“相关辅助功能”下的“密码设置”
设置密码后,点击“确定”按钮,出现提示信息“设置密码成功”
以后再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系统要求输入申报密码,否则不能登录
1.必须先填报《基础信息表》,再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2.补报或修改2015年12月份之前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据,请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再点击“补报/修改2015年12月份之前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据”模块进行操作。
一、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
二、选择“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登记员工基础信息(该表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填报发生变化的人员信息)
基础信息登记不完整,将不能正常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数据,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一)系统提供两种填写基础信息的方法:手工逐条录入和批量导入方式
1.手工逐条录入
点击“添加”按钮
按填表说明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请注意标“*”的基本信息为必填项,员工类型等其余项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选择后填报,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
2.批量导入方式
点击“导入”按钮
系统提供两种导入方式,首次使用软件必须使用“报表模板导入”(必须使用下载的专用模板),以后月份可以使用“选择往期申报数据导入”
① 下载模板:选择“相关辅助功能”下的“报表模板”
② “√”勾选需要下载的模板名称后,点击“下载”按钮
③ 选择模板保存的位置后,点击“确定”按钮
④ 在选择的模板保存位置,看到“个税明细申报模板”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Excel文件模板
⑤ 在基础信息表模板内填写数据,并进行保存。注意表内的提示信息:复制粘贴可能会导致数据格式错误,请逐行编辑工作表,如果您对数据进行复制粘贴,请使用无格式粘贴并确认数据格式是否正确
⑥ 进入基础信息表,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报表模板导入”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⑦ 选择已经填写完整的基础信息表模板,点击“打开”按钮
⑧ 数据导入成功后,出现提示信息“成功导入数据XX条,……”
(二)采取手工录入或批量导入方式将基础信息填写完后后,点击“提交税务机关”按钮,出现提示信息“向税务机关提交成功”
姓名:中文不允许填写空格,英文允许填写空格;
身份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限定18位,系统自动转换末位“X”的大小写;
如果表格中已经存在人员信息,系统不支持从往期申报数据导入的方式;
本表不设填报时间限制,扣缴义务人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并提交税务机关。
三、选择“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进行全员全额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
(一)系统提供两种填写基础信息的方法:手工逐条录入和批量导入方式
1.手工逐条录入
点击“添加”按钮,按照填报说明的要求逐条填写
2.批量导入方式
系统提供三种导入方式:
① 报表模板导入(与基础信息导入操作基本一致,首先在模板内填写申报数据,然后再导入)
② 选择往期申报数据导入(适用于每月申报数据变动不大的情况,将以前月份数据原样导入,再对变动数据进行修改)
③ 初始化员工申报数据(导入员工的基础信息后,再添加纳税信息)
下面以选择往期申报数据导入方式为例:
点击“导入”按钮,选择“选择往期申报数据导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需要导入的往期申报税款所属的年度、月份,点击“确定”按钮
以前月份申报数据导入后,出现提示信息“成功导入数据XX条,……”。对变动数据进行修改
(二)扣缴税款(必须全员全额)情况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税务机关”按钮,出现提示信息“向税务机关提交成功”
(三)弹出缴款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
(四)申报成功
没有应纳税款的,整个纳税申报事项完成(无需再进行“分税种无税申报”);有应纳税款的,再到“互联网地税局”客户端首页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模块下根据纳税申报表填报的金额缴纳税款
第二部分
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下,修改已申报的数据分两种情况:一是修改2015年12月以前(使用个税明细申报软件申报)的数据使用“补报/修改2015年12月份之前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据”;二是2016年1月份之后(使用新版个税申报系统)的数据使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修改本期已申报但未缴款的数据,在第五部分的“单位申报信息查询”模块进行修改)
下面以新版个税申报系统修改为例:
一、选择需要修改的已申报税款所属月份(此测试环境,因此可以修改2015年12月份以前的数据,与将来实际操作有区别),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已加载全部数据”,扣缴报告表显示原申报数据
二、对已申报数据可以进行修改、删除和添加,但必须首先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否则不能进行操作。确认的信息具体到:修改哪些个人的数据、删除哪些人的数据、需要添加哪些人的数据(需要添加人员必须在基础信息表先行登记)。未经税务机关确认,修改、删除和添加会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三、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再次调取申报数据时,会出现提示信息“已加载税务机关标记修改的数据,……”
1.修改: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勾选需要修改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后,允许修改人员的字体从黑色变为绿色。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税务机关”按钮,至出现提示信息“向税务机关提交成功”,即完成申报数据修改。
2.删除: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勾选需要删除的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后,出现提示信息“所选人员信息将被删除,……”,确认无误后,点击“是(Y)”按钮。删除完成后,点击“提交税务机关”按钮,至出现提示信息“向税务机关提交成功”,即完成申报数据删除。
3.添加: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报告表会增加添加人员的姓名等信息,“√”勾选添加人员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补充申报数据后,点击“提交税务机关”按钮,至出现提示信息“向税务机关提交成功”,即完成申报数据添加。
第三部分
在填写申报表过程中,如果曾经填写过减免税数据,则必须进行减免税申报。并且在提交申报表环节会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一、选择“更多纳税申报”下的“减免事项报告”
二、选择“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三、点击“添加”按钮,按填表说明将报告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税务机关”按钮
四、出现“向税务机关提交成功”提示信息
第四部分
一、回到“互联网地税局”首页,选择“纳税申报”模块
二、选择“明细申报”下的“税款缴纳”
三、点击“查询”按钮,首先选择缴款“银行账号”,然后“√”勾选“序号”栏的申报记录,最后点击“生成缴款书”按钮
四、出现提示信息“成功生成缴款书!”
五、点击“操作”栏下的“打印”链接
六、点击打印预览下的“打印”按钮,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第五部分
系统提供单位和个人申报信息两项查询功能,以及修改本期已申报但未缴款的申报数据(如果已经生成税收缴款书,必须先将税收缴款书作废)
一、单位申报信息查询
1.选择“申报信息查询”下的“单位申报情况查询”
2.选择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间,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当前状态”栏
二、个人申报信息查询
1.选择“申报信息查询”下的“单位申报情况查询”
2.选择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间,身份证件类型,录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查看代扣代缴单位为员工扣缴税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