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历史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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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地税启用新版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
单位更换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的计算机时,需要将旧计算机内的原申报数据导入新计算机内;或者为了防止计算机中病毒而导致历史申报数据丢失等,可以使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提供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一、历史数据的备份
1、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软件,选择“系统设置”模块
2、左侧菜单选择“系统恢复及备份”,点击“系统数据库备份”下的 浏览 按钮
3、选择备份文件保存的位置,并给备份文件命名(例如:个税申报数据),点击 保存 按钮
4、点击
备份 按钮,出现备份成功的提示信息
二、历史数据的恢复
1、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软件,选择“系统设置”模块
2、左侧菜单选择“系统恢复及备份”,点击“系统数据库恢复”下的 浏览 按钮
3、到保存文件的位置,选中备份文件(例如:个税申报数据.GDB),点击 保存 按钮
4、点击
恢复 按钮,出现数据恢复成功的提示信息
使用数据恢复功能将清除软件内现有数据,操作前请务必确认现有软件内是否有需要备份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