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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5日

(2013-09-05 12:11:48)

证监会发布新规 15%基金限购国债期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昨发布

    国债 期货将于9月6日挂牌上市,按照证监会网站昨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要求,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 金除外)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必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指引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开放式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式基金、开放式 指数基金(不含增强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00%。

    指引还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此外,指引还对开放式基金(不含ETF)、封闭式基金、ETF在每个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现金额度等都有明确规定。

    证监会要求,在指引发布后,拟参与国债期货的基金,应当 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并履行相应程序。同时,基金应当在季报、半年报、年报等报告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证监会 强调,基金在参与国债期货过程中,必须做好内控工作,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及期货价格、进行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 易活动。(北青报)



http://s15/mw690/9d2f68b8tx6CptJOdAOfe&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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