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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掸邦第一特区人民政府(公告)

(2015-09-28 12:03:31)

缅甸掸邦第一特区人民政府(公告

缅甸掸邦第一特区人民政府(公告)

 

第一特区各族人民、各区(乡)政府、同盟军部队:

为巩固第一特区政府艰苦缔造的禁毒成果,彻底杜绝2009年之后伪政权统治以来果敢地区毒品泛滥的恶劣现象,本着为果敢民营造一个无毒品侵害的健康社会环境。现第一特区政府号召全区各族人民站起来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公告如下:

一、凡在我区内参与种植罂粟、制造、贩买、吸食、营运毒品,均属触犯我区禁毒法,第一特区政府将予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严惩不贷

二、第一特区政府在当前形式下的暂行禁毒处理规定

1)凡吸食毒品者,一经发现将立即抓捕进行6个月以上劳教。

2)凡种植罂粟、制造、贩卖、营运毒品者,视情节处以13劳动改造;没收其毒资绝不允许任何人以金钱保释或提前释放。

3)属于第二次同罪刑惯犯者,处以35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其毒资和相关资产。

4屡教不改的惯犯,抓捕后将对其实行游街示众,或召开群众判大会,除没收其所有毒资外,根据犯罪情节,依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极刑。

三、论政府公职人员或同盟军官兵及其家属,包括区内的外籍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禁毒法,任何人都不得依仗职权循私枉法

、由于当前处于战争时期,现暂由同盟军部队全权理禁毒、缉毒工作。同时,责成县地方机关全力配合协助禁毒工作。

、全区人民必须认清禁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公益事业,为了果敢人民的未来,任何人不得阻挠、干预我区的禁毒工作,否则,将视为破坏禁毒工作予以厉惩处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望广大军民共同遵照执行。

 

 

 

缅甸掸邦第一特区人民政府

 

               201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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