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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目标
标准摆脱了以传统三维目标为总目标领域进行分目标分解的理念,强调从“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四个方面阐述具体目标,即四个方面的总目标,再按照不同的领域、要素、维度和关系对这四个方面进行学段目标的详细划分。其中,科学知识的学段目标将根据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技术与工程这四大领域的知识内容在学习与生活中的不同作用与功能进行合理的安排。一个具备科学素养的公民不仅应该掌握足够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更需强调科学的思维和科学的精神。所以,在科学素养、技术素养与人文素养并称为现代公民三大基本素养的时代背景之下,小学科学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为总目标,秉承了为学生继续学习、成为合格公民做铺垫的基本课程理念。
在此次课程目标更新之后,学生在科学课程学习中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是了解科学、技术、社会和环境的关系。与此同时,也需加强对小学生的创新意识、保护环境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科学知识总目标第4项明确提出:“了解技术是人类能力的延伸,技术是改变世界的力量,技术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不断进程。”在小学科学课程中新增的技术与工程领域内容,基于当前STEM教育CSTEM教育中S代表Science—科学,T代表Technology—教师,E代表En}ineenin}—工程,M代表Mathematics—数学)的结构体系来看,即新增了“T”和“E'—技术和工程。该项课程目标的增加,不仅指出技术和工程领域是小学生在科学知识的学习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凸显了小学科学领域对技术和工程领域的重视程度,同时也遵循了标准中“反映国际科学教育的最新成果”的课程设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