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国企大揭密13:你真的不知道国企有多少?”揭示的是官方正式明确的国企范围,如果放开视野,我们还会发现许多“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国企,举例如下:
(1)铁道系统。按照铁道部公布的第一次全国铁路运输业经济普查信息,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备注:找不到可能也没有最新数据】。普查对象为全国铁路范围内从事铁路运输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范围包括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及地方铁路运输业(包括正式营业、临时营业、货车修理)财务决算单位和装卸作业财务决算单位(不包括已在地方工商部门注册,且不在运输业核算的装卸作业单位),以及在铁路运输业核算的铁道部直属单位。经普查,铁路运输业共有基本单位包括各铁路局(公司)、专业运输公司、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位、有关部属单位及其全部所属单位3122个,其中,法人单位734个(含比照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2388个。
(2)邮政系统。这也是一个大系统,2012年是邮政行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行业业务总量完成2030亿元,同比增长26%;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完成1980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快递业务量完成57亿件,同比增长
55%;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060亿元,同比增长40%。信函、印刷品、包裹等寄递时限抽样测试基本达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要求。
(3)建设兵团。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例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双重管辖,享有省级的权限,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实行国家计划单列。兵团的党务和税收事务由自治区分管,而行政、司法、经济、财政等则由中央政府管理并依照国家法律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系主要有兵团、师、团三级。兵团和师均设第一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司令员或师长三个主要职位。兵团的司令部设在乌鲁木齐,曾迁至石河子,后又迁回乌鲁木齐市。2012年,兵团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预计全年可实现生产总值1190亿元,比上年增长18%以上。
(4)供销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有11家出资企业、16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5家主管社团。
(5)农垦系统。农业部下设农垦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2011年实现生产总值4070亿元,增长13.2%,连续九年保持12%以上的增速。全年实现企业利润157.9亿元,比上年增加13.5亿元,增长9.4%。【关于农垦,有一个“四不像”说法:是农民吧,要入工会;是企业吧,要办社会;是政府吧,要交税;是部队吧,没有军费】
(6)国家储备单位。例如,发改委下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物资储备始建于1953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国家物资储备局、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基层单位的三级垂直管理体制,拥有较完善的储备仓库体系,储备了一定规模的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在支持国防建设、经济建设、抗灾、救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再如,中国人民银行下的国家外汇储备局近在做好货币政策调控和外汇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走出去”战略,并在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机构内,成立了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办公室(SAFE
Co-Financing),负责创新外汇储备运用这项工作。创新运用业务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组成部分,相关操作均按市场化原则和条件开展,各项安排符合一般行业惯例和规则,尊重市场选择和意愿,维护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7)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国防科工局是根据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一个国家局。
(8)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说明这类事业单位已经逐步失去公益性质,而且有能力靠经营收入养活自己了。
从上不难看出,在中央层面,除了我们日常熟悉的国企外,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存在一些隐形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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