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也是“针”,刺我良心的“针”——郑振铎《猫》中的“?”“”
(2017-12-12 15:09:02)| 分类: 导教导学 |
被冤苦的何止家里这只可厌的花白猫,张妈何尝不是被冤苦的?
我是施暴者,猫是受虐者;妻何尝不是施暴者,张妈也是受虐者,这一个一个的标点,这一句一句凌厉的话语,不亚于我“拿”起木棒“追”过去“打”,一个是行动,一个是言语,都在伤害着弱小者,无辜者。悲悯中“我”反思着自己,“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良心的针!”我冤枉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我内疚、自责、忏恨,以致我家永不养猫。
这是一个悲悯的作家悲悯的情怀。
张婶和猫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呢?
生:张婶和猫都被冤枉,被冤枉后都不能说话。
生:张婶和猫一样都是弱势群体,和主人之间有身份的差别,所以被冤枉了也不能说。
师:如果解释了呢?
生:很可能会被作者的妻子理解成是在强调理由,就会被辞退等,那就无法生活下去了。
师:所以张婶只能是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生:是啊,张婶比猫还可怜。
教师PPT出示:
《猫》最早发表于1925年11月的《文学周刊》,后收录在小说集《家庭的故事》,作为首篇。郑振铎上世纪20
师:从文章的写作背景来看,作者写猫不仅仅表达了对这件往事的愧疚,更是对自我人性的一种深入剖析。其实我们每个人在面对比自己弱势的一些小人物时,往往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妄下断语,结果使他们不能辩诉,成为失语的群体。所以我们要尽量让自己做到平等、民主,避免重演这样的悲剧。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