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24-07-25 14:50:17)法治化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法治化既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提升治国理政水平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构成,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法治体系建设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