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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须知

(2015-11-20 14:15:04)
标签:

哈尔滨

保险参保

分类: 健康百科
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作者:朱 燕


自2015年11月起,我院确定为哈尔滨市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目前我院仅开通住院持卡即时结算业务,门诊就医等业务暂时没有开通。

2.目前仅限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在职、退休、医疗照顾人员)持社保卡结算,其他身份的参保人员住院仍需全额结算。

3.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

4.住院期间使用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部分人工器官、体内植入材料、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均按照哈尔滨市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5.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哈尔滨市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北京世纪坛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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