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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举办“2014年继续教育管理培训”

(2014-03-03 14:11:10)
标签:

继续教育

教育

分类: 教学科研

来源:护理部 作者:唐 虹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护理部于2月19日举办了“2014年继续教育管理培训”,500余名护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护理部副主任刘俐惠就2013年我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并详细讲解了2014年北京市医教协会制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新规定,要求全院护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习。

http://bjsjth.com.cn/uploadfile/jpg/2014-3/20143393623431.jpg

     2014年继续教育学分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分要求

     (一)护士:学分≥25学分。

     (二)护师及以上职称:Ⅰ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I、Ⅱ类不替代。

     二、学分类别要求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向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项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CME基地;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学习以上项目举办的课程要求专业对口,并且北京地区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刷卡计分。如提供学分证书,需保证学分证书可实名制查询,如果在该会议网上执行汇报学员名单中无法查询证书者姓名,需提供参会资料或学习资料。

     (二)Ⅱ类学分: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自学等其它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区县级科技成果奖。

     三、学习要求

     (一)同一学习项目不能科室全部护理人员刷卡。

     (二)一人一天学习刷卡分数≤2分,学时≤6学时。

     (三)同一天不可进行两次及以上刷卡学习,避免造成院外、院内、规范化培训重复刷卡。

     (四)所有项目课程均不进行补录学分。

     (五)网上远程学习学分≤10分,可任意选择学分类别进行学习。

     (图片:柯忠秋;荐稿:刘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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