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2015-12-28 14:39:18)分类: 论语道德:古典 |
第二十九章
[原文]
将欲取①天下而为②之,吾见其不得已③。
天下神器④,不可为也,不可执也⑤。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⑥,故无败,故无失。
夫⑦物⑧或行或随⑨;或觑或吹⑩;或强或羸⑾;或载或隳⑿。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⒀。
[译文]
想要治理好天下,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
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暴力统治;否则,用暴力统治天天下,就一定会失败;暴力把持天下,就一定会失去天下。
因此,圣人(好官)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被抛弃。
世人秉性不一,有的人只相信自己的实践经验教训,有的人是随大流;有的人,犹豫观望拿不定主意;有的人,急躁冒进;有的人,个性刚强,有的人,胆小怕事;有的人,喜欢太平度日;有的人,喜欢冒险求富贵。
因此,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严苛的法律、那种生活的奢侈、过度的劳役。不要好大喜功。
[注释]
1、取:为、治理。
2、为:指有为,靠强力去做。
3、不得己:达不到、得不到。
4、天下神器:天下,指天下人。神器,神圣的物。
5、执:掌握、执掌。
6、无为:顺应自然而不强制。
7、夫:一本作“故”。
8、物:指人,也指一切事物。
9、随:跟随、顺从。
10、觑:轻声和缓地吐气。吹:急吐气。
11、赢:赢弱、虚弱。
12、或载或隳:载,安稳。隳,危险。
13、泰:极、太。
[评析] :
老子论“无为”之治,对于“有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即“有为”必然招致失败,“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如果以强力而有所作为或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是自取灭亡,世间无论人或物,都有各自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要以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而采取某些强制措施。理想的统治者往往能够顺任自然、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遵循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