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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舆论会拐弯

(2013-07-19 00:19:37)
标签:

曾成杰

正义

舆论

邹振东

长沙中院因为曾成杰的死刑执行陷入舆论困境,随后第一时间回应的三条微博招致更大的质疑。一次判决,就是一次舆论,不仅关乎正义的伸张,也攸关法律的信誉。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曾说:“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无论是集资诈骗,还是非法集资,曾成杰欠债未还,都不得人心,但为什么对一个罪犯的惩罚,民意却站在了法院的对立面?一个本来最容易吸取向心力的判决执行,为什么收获了更多的离心力?正义的舆论为什么会拐弯?世道人心难道变了吗?

曾成杰案件的审理,一直存在争议,但最初的争议仍然主要局限于当事人和法学界内部,死刑核准并执行后,演变成社会舆论事件,其中,有三个身份认同起了关键性作用,一个是曾成杰的民营企业家身份引发寒蝉效应,引发舆论对企业家正当财产权利乃至人身权利保护的担忧。二是曾成杰的平民身份引发投射效应,舆论将曾成杰的死刑与前铁道部长刘志军的死缓联系起来,曾案与刘案,本来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只因为巧合的先后判决,舆论拿来相提并论,于是一个单纯的司法案例变成阶层的议题。三是曾成杰女儿的身份引发移情效应,正是曾成杰女儿一个微博让舆论事件的性质发生逆转:“噩耗传来,今天上午我爸爸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们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现在政府都没通知我们。”如果这条微博换成是律师的抗议,或者是妻子的不满,效果一定大打折扣,正是微博中一句“我爸爸”,刺激了成千上万父亲与女儿的心,本来曾成杰案,大家最关注的是犯罪的定性量刑问题,但如今这个刑与罚的舆论议题,被父女无缘最后一面的悲情故事所代替。一个人的生命权与临终告别权相比,其重要性当然天壤之别,即便让当事人选择,也会毫不犹豫选择前者,为什么更重要的议题其关注度反而拼不过旁枝末节,除了证明舆论有自己的逻辑与规律,它关注的热度并不必然与事件重要性成正比,另外就是曾成杰女儿的身份起了决定性作用,于是,曾成杰罪犯的身份被淡化,父亲的形象冉冉升起,积压的情绪包裹着从前的恩恩怨怨、各人的是是非非,开始笼罩在长沙中院,而长沙中院则浑不知“黑云压城城欲摧”,用一条依然刚愎自用的微博打开了这个情绪缺口。

长沙中院如今一定后悔曾经发出了这样一个微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人们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死刑前应告知罪犯有权会见近亲属的司法解释。问题是:即便最高法院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舆论会偃旗息鼓吗?当然不会,这时候,舆论的情绪将从长沙中院,转向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追问与反思。当一个权力机器,强大到可以径直剥夺人的生命权,却对最卑微的临终告别权都惘然不顾,拔出剑鞘的即便是正义之剑,其冒出的一闪寒光,也会把自己冻裂。

始自正义,未必终达正义。我们不妨做一个简化的模拟实验:如果甲杀死了乙,甲必须处死属于正义;那么,未经法院判决,乙的儿子跑到看守所杀死甲是否正义?或者乙的儿子作为法官,亲自判决甲死刑是否正义?抑或法院判决让乙的儿子亲自处决甲也属于正义?还有,甲杀死乙是用刀,法院如果执行乙的死刑也用刀,是否仍然正义?……无数的假设告诉我们,法律的舆论制高点不仅有正义,还有规范、程序和人性。

正义的舆论会转弯,看似偶然的逆转,背后却有民意的引力。如果权力的傲慢者,看不到正义的舆论方向,他越固执、越硬拗,他离悬崖越近、离民心越远。

(本文发表在2013年7月18日《南方周末》南周快评,因篇幅原因,发表时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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