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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的原则

(2012-04-05 17:17:10)
标签:

教育

分类: 普通心理学
 
 
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世界,希望在自己的人际关系实践上得到心理学有益的指导。虽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纷繁复杂,不同的人对别人的要求、期望各不相同,每个人的交往动机也有着巨大差别。但是,心理学家仍然从最一般的方面总结出了帮助人们赢得别人,保持真挚的情谊,避免人际关系不幸的心理学原则。这些原则可以帮助人们更成功地建立并维持自己期望的人际关系。
 
一、交互原则
   
     (一)人际交往的交互现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倾向,也就是都希望别人能够承认自己的价值,支持自己、接纳自己、喜欢自己。由于这种寻求自我价值被确认和情绪安全感的倾向,我们在社会交往中往往更注意自己的自我表现,注重吸引别人的注意,处处期待别人首先接纳自己,喜欢自己。这种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他人为中心的倾向,恰恰是我们在人际关系上常常遇到困难的最根本原因之一。通过大量的实验研究发现,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重视、相互支持。任何人都不会无缘无故地接纳我们,喜欢我们。别人喜欢我们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我们也要喜欢他们,承认他们的价值,对他们起支持作用。人际交往当中喜欢与厌恶、接近与疏远是相互的。在一般情况下,喜欢我们的人,我们才去喜欢他们;愿意接近我们的人,我们才愿意接近。而对于疏远我们、厌恶我们的人,我们的反应也是相应的,对他们也会疏远或厌恶。其他许多研究也证明,对于真心接纳、喜欢我们的人,我们也倾向于接纳对方,愿意同他们交往并建立和维持关系。相反,对于表现出不喜欢、排斥我们的人,我们也倾向于排斥、疏远对方,避免与其有深层的交往。
 
(二)人际交往交互性的原因
 
在北京的某一路公共汽车上,一位优秀售票员请别人给抱小孩的人让座有一绝招。他先将抱小孩的人引到一位坐着的年轻小伙或姑娘面前,引导孩子先说“谢谢叔叔”或“谢谢阿姨”,紧接着再说“请您给这位抱孩子的让个座,唉,谢谢。”研究者跟踪观察售票员请人让座的方式,结果这位售票员的方式竟然屡试不爽。而另一些售票员看到抱小孩的人上车后同情地大声喊:“请哪位乘客给抱小孩的让个座。”可真正得到让座的机会却不多。
 
为什么两种请求方式效果如此大相径庭呢?任何人都有着保护自己心理平衡的稳定倾向,都要求自身同他人的关系保持某种适当性、合理性,并根据这种适当性、合理性使自己的行为、与别人的关系得到解释。这样,当别人对我们作出一个友好的行动,对我们表示接纳和支持,我们也会感到“应该”对别人报以相应的友好回答。这种“应该”的意识会使我们产生一种心理压力,迫使我们对别人也表示相应的接纳行为。否则,我们的行为就是不合理、不适当的,就会妨碍自己以某种观念为基础的心理平衡。如上述让座的例子,当人们接受了一声别人诚恳的“谢谢”,特别是这声“谢谢”是来自我们的文化背景尤其看重的孩子,其造成的心理压力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很情愿地作出让座的回报。
 
我们对于行为合理性和适当性的理解也会投射到与我们发生相互联系的人身上。当我们对别人作出一个友好的行为,对别人表示接纳以后,我们也会产生一种要求别人作出相应回答的期望。如果别人的行动偏离了我们的期望,我们会认为别人不通情理,认为对方不值得我们报以友好,从而产生一种不愉快的情绪体验,对对方产生排斥情绪。同样道理,对于排斥、拒绝我们的人,其排斥与拒绝对我们是一种否定。因此我们也必须报之以相应的排斥和拒绝才是合理的、适当的。如果我们对这样的人反而报之接纳与喜爱,那我们的行为就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我们就难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排斥、拒绝我们的人,我们的反应也是相应的,对他们也会采取排斥、拒绝的行为方式。
 
基于以上原因,社会心理学家强调,我们在人际交往,人际关系的建立与维持当中,必须首先遵循交互原则。对于同我们发生交往的人,我们应首先接纳、肯定、支持、喜爱他们,保持在人际关系的主动地位。不然,我们在人际关系上会困难重重,甚至被别人拒绝。在这个意义上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有其心理学依据的。
 
二、功利原则
 
      (一)人际交往的本质是社会交换
 
人际关系的交互原则所强调的,是人际交往行为倾向的相互对应。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多的时候不仅需要倾向的相互一致,而且还需要保持交换的对等。
 
人是理性的动物,要求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有符合心理逻辑的充足理由,只有当一种关系对人们来说是值得的,人们的交往行为才出现,人际关系才可以建立和维持。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个社会交换过程。虽然这种交换与市场上在买卖关系中发生的交换不完全一样,它不仅有物质品的交换,同时还包括非物质品,如情感、信息、服务等各方面的交换,但是,发生在人际交往当中的交换与发生在市场上的交换所遵循的原则都是一样的,也就是人们都希望交换对于自己来说是值得的,希望在交换过程中得大于或至少等于失,不值得的交换是没有理由去实施的,不值得的交互关系也没有理由去维持,不然我们就无法保持自己心理的平衡。所以,人们的一切交往行动及一切人际关系的建立与维持,都是人们根据一定的价值观进行选择的结果。对于那些对自己来说是值得的,或得大于失的人际关系,人们就倾向于建立和保持;而对于那些对自己来说不值得,或失要大于得的人际关系,人们就倾向于逃避、疏远或终止。
 
人是有机体。无论是谁,都有一定的需要,因而也有着一定的价值观,以及从这些价值观派生出来的得失观念。因此,人际关系的功利原则适合于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想自己为别人所接纳,与别人建立和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必须了解人们在人际关系方面的价值倾向,并在与人们的交往当中始终保持人们得大于或等于失,从而使人们感到同我们交往是值得的。也只有这样,我们同别人的关系才能够建立、维持和发展。心理学家强调,按照人际关系的功利原则,我们在同别人交往时必须时时注意关系的维护。无论怎样亲密的关系,我们都不能一味地只利用而不“投资”,否则,原来亲密的,值得的关系也会转化为不值得的,疏远的关系,使我们面临人际关系的困难。
 
应该说明,我们强调在同别人进行交往时要注意关系维护,强调使别人在同我们交往中得大于或至少等于失,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要吃亏,多投资少收益。心理学家所做的大量研究证实,人们在人际关系交往中会自然地选择给双方带来最大满足的行为。因此,我们实际上可与更多的人保持真正平等、合理的交往或关系。
 
(二)增值交换与减值交换
 
我国心理学家研究发现,随着人们的价值观的倾向不同,人际交往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社会交换机制。对于重内在情感价值的人来说,他们在人际关系当中个人情感的卷入更多,因而有明显的重情谊,轻物质的倾向。这一类人与别人的交往倾向于增值交换过程,也就是他们对于交往媒介的价值估计往往高于交换行动的发出者。他们在人际关系当中感到欠别人的情分,因此,在他们作回报时,往往也超出别人的期望。这种过程的循环往复,就导致了卷入增值交换过程的双方都感到得大于失。
 
同样,人际交往当中也有与增值交换相对应的减值交换机制的存在。对于重外在物质利益的一类人来说,他们在人际关系当中纯粹的物质利益交换意识要多于个人情感的卷入,因而他们倾向于用物质价值来衡量自己在人际关系当中的得失。这类人与别人的交往倾向于减值交换过程。也就是他们对于交换媒介的价值估计往往低于交往行动的发出者。他们总感到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吃亏,别人对他们没有做到所应该做的。这样,他们在对别人的交往行动作出回报时,就往往低于别人的期望。卷入减值交换过程的双方最终往往都感到失大于得、与对方的交往不值得。心理学家认为,人际关系双方都感到得小于失,正是由减值交换机制引起的。在实际生活中,交往双方都感到失大于得的现象只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三、自我价值保护原则
 
所谓自我价值(self-value),指个人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与评判;而自我价值保护,是指人为了保持自我价值的确立,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一种防止自我价值遭到否定的自我支持倾向。
 
大量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证明,任何一个人,其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从知觉信息的选择到内部的信息加工,从对行为的解释到人际交往,都具有明显的自我价值保护倾向。
 
在知觉方面,我们可能有体会。我们看中国球队与外国球队对抗时,往往会感到裁判对中国队不公平。而事实上,每一个裁判都刁难中国人是不可理解的。这里显然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我们所看到的现象已不是事物的本来面目,而是在其中已经融入了自己的愿望。由于高度希望与自身荣辱相联系的一方队员获胜,我们对己方的犯规动作高度宽容,而对对方队员的犯规却很苛刻,甚至是希望对方犯规。这说明,我们的知觉是自我支持的,我们总是对支持自己观点的信息记得多,忘得慢;而对反对自己观点的信息则记得少,忘得快。记忆是自我保护的。
 
在对行为的解释上,自我价值保护的倾向更加明显。当我们自己获得成功时,我们会倾向于将成功的原因归因于自身,以显示自己优越于别人。而当别人取得成功,我们在社会比较上处于不利地位时,我们会将别人的成绩归因于外部条件,以说明他们自身条件并不比我们优越。
 
在人际关系方面,我们已经提到,人际交往中的接纳和拒绝是相互的。人们只接纳那些喜欢自己,支持自己的人,而对否定自己的人则倾向于排斥。这里同样可以看到明显的自我价值保护倾向。
 
四、人际吸引水平的增减原则
 
在“交互原则”中,我们提到了社会心理学家阿伦森与林德(1965)所做的著名实验。这一实验的最重要的贡献,是揭示了人际吸引的增减原则(gain-loss principle)。
 
该实验以巧妙的安排,让被试每次都可以听到合作伙伴怎样评价自己。前面已提到四种不同的实验情境中的两种,即(1)肯定──被试始终得到好的评价;(2)否定──评价始终是否定的。实际上,它还有另两种情境,即(3)提高──前几次评价是否定的,后几次则由否定逐渐转向肯定,并最终达到第一种情况的肯定水平;(4)降低──前几次评价是肯定的,后几次则从肯定水平逐渐下降,最后降到第二种情况的否定水平。实验最后让被试评价自己喜欢合作伙伴的水平。
 
8-4 喜欢水平的增降趋势
 
条件
喜欢水平
肯定──否定
否定──肯定
否定──否定
肯定──肯定
+0.87
+7.67
+2.52
+6.42
 
*表中得分是在-10~+10等级评定量表上的得分。-10为最厌恶,+10为最喜欢。
 
8-4的结果清楚显示,人们对于原来否定自己而最终变得肯定自己的交往对象喜欢程度最高,明显高于一直肯定自己的交往对象。而对于从肯定到否定变化的交往对象喜欢程度最低,大大低于一直否定自己的交往对象。这一结果意味着,在人际交往上,我们对别人的喜欢不仅仅决定于别人喜欢我们的量,而且还决定于别人喜欢我们的水平的变化与性质。我们最喜欢的是对我们的喜欢水平不断增加的人,而最厌恶的是喜欢我们的水平不断减少的人。后来,格雷兹阿诺等的实验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并把这种尊重的得失现象称为人际吸引的增减原则或得失原则。而阿伦森等人的研究发现被幽默地称作“对婚姻不忠的定律”,意指从陌生人处所获得的赞许往往比配偶的赞许更有吸引力。因为后者对自己的喜欢日久天长其水平在降低,而前者由淡漠突然转向赞许其水平在提高。人们的这一心理倾向预示着友谊变化及发生爱情不忠的可能性。至今,如何使长期存在的爱保持对人的吸引力,仍然是一个困扰人们而没有得到满意答案的课题。
 
一个人在遭到否定评价的情况下会产生焦虑和自我怀疑,从而使人们更需要肯定。因而当肯定评价最终真的来到的时候,它比通常的肯定更有意义。心理学家弗里德曼等人(1981)则解释,人们在归因判断上,会认为一直给予自己肯定评价的人也会同样评价别人,缺乏对人的区分或诚意,因而贬低来自这种人的肯定。而对原来持批评态度,但后来变得肯定自己的人,人们更倾向相信他们,因而更高地估价来自他们的肯定评价,并回报以更高水平的喜欢。
 
显然,心理学家的上述解释并不十分令人满意。自我价值定向理论,为人际交往中的得失现象可提供满意的解释。
 
人在任何一个时相上的自我价值感,都是既有的一切自我价值支持信息的总和。既有的自我价值支持力量,无论多大,都已成为一个人自我价值感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它并不会引起任何特别的注意。阿伦森与林德的研究结果,正好证明了这一点。然而,由于人们的自我价值感依赖于外界对自我价值的支持性信息,当外界参照信息出现变化时,人们的自我价值感也会出现相应变化。这一点已经被大量有关自尊心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所证明。如求职时优越或低劣的装扮,会有力地增强或损伤人们的自尊和接受挑战的勇气。人们寻求自我价值确立的需要,会使人尤其敏感于自我价值支持信息的改变。
 
自我价值支持的变化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符合于人们期望,有利于自我价值增强的积极变化,即自我价值支持力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是与人们期望相反,使人们面临自我价值的威胁,因而必须进行自我价值保护的消极变化。
 
所出现的自我支持力量,再小也意味着自我价值的上升,也是一份珍贵的自我支持。因而丝毫不奇怪,所获得的喜爱,要比原来就已经具有的同等强度的喜爱更引人注意。人们被激发起的作出回报的愿望也更强烈。相反,对于向来就否定自己的力量,人们在自我价值概念中已经将其置于一个特定的位置并适应它的存在,不用时刻对其设定心理上的防卫。而原来肯定我们的人转向否定我们,意味着我们正在丧失既有的自我价值支持力量。人们在面临自我价值威胁时的优先反应,不是否定自身,而是尽可能维护自己。这样,先喜欢而后转向否定我们的对象,必定会激发起我们强烈的自我价值保护作用,使我们对其持高度否定和拒绝的态度。正因为如此,我们对这种人的否定和拒绝,比对原来就同样否定我们的人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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