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取象:解析聂树斌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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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名人八字 |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被怀疑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已在1995年被枪决。
2005年,王书金承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的真凶。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
出生公历:1974年11月6日16时37分(北京时间),星期三。
出生农历:甲寅年
才 才 日元 官
乾造 甲 甲 辛 丙(日空寅、卯)
寅 戌 亥 申
起大运周岁:0岁
大运 乙亥
沐浴
岁数 2
年份
始于
1
2
3
4
5
6
7
8
9
止于
※胎元:乙丑(海中金)
吉神凶煞:
年柱
月柱
日柱
时柱
问题:如何解析20年聂树斌案一案两凶?
才 才 日元 官
乾造 甲 甲 辛 丙(日空寅、卯)
寅 戌 亥 申
起大运周岁:0岁
大运 乙亥
沐浴
岁数 2
年份
(注:出生时间来源自百度,推断是公历时间。时辰不详,推定“丙申”时。)
干支取象解析如下:
A、年柱“甲寅”,为正财,落了空亡,代表被奸杀死亡的妇女。空亡,空虚、死亡之意。
B、月支戌为官库,代表警察局、法院、屠宰场、火葬场、网络媒体。戌主讼,有官司、法院、监狱之象。
C、日元辛金,为命主聂树斌先生。辛亥合甲寅,合多主晦,晦气,故而聂先生被“奸杀妇女之案”所纠缠。日元辛金通根于戌,根为家、为居住场所,戌是警察局、法院,故而命主在警察局、法院里住过。
D、时干丙火,为警察、法官。丙亦通根于戌,戌为警察局,法院。戌中丁火为警察、法官,戌中辛金,为劳改犯。
E、时支申金,是劫财羊刃,代表着“杀人狂魔”王书金。寅为死亡妇女,申为王书金,申冲寅,强奸之象甚明。寅为大树,申为斧子,大树不是斧子的对手,寅木性直威武不能屈,被坏人强奸不投降,拼命反抗,其结果是被杀死。
F、辛=酉,庚=申。辛酉金为聂树斌,庚申金为王书金。申冲寅,杀人的事是王书金干的。
G、聂树斌先生的八字,身太弱,财旺生煞,容易因财色之事而招灾惹祸。丙子运,流年甲戌遇地网,财生官,官合身,此年因官司入狱。95乙亥年,交丁运,官杀混杂克身,被枪决。丁丑运,日元辛金入墓。墓者,死后入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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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料: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聂树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然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认为“上诉人聂树斌拦截强奸妇女、杀人灭口,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对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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