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观点】领导者十危

文/黄晓雷
国学典籍中,当形容出现了危险时,多用“殆”字。
那么在古人眼里,什么才算得上是“殆”的事呢?
我们先看看“殆”的造字含义。
左为“歹”,是“死”字的简省。
右为“台”,是“胎”字的简省。
两个字放在一起,本义就是:胎死腹中。古代医疗水平差,出现这样的事,当然是特别不好的,所以引申为危险,惨败,死亡。同时,这种情况下,大人和孩子双方均面临危险,所以又引申为“几乎,差不多”的含义。
“殆”字不仅形容人的危险,还可以形容一个组织和国家的危险,而这种危险表面看不出来,是由于管理者自己的不谨慎导致的祸胎暗结。
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总结出了领导者的“十殆”,就是由于自己做事不谨慎,不正确,导致的自身或国家出现危局。
1:闻贤而不举,殆;
知道有贤才,却不举用他,这就要危险了。
2:闻善而不索,殆;
听说了有好事,却不调查,危险。
3:见能而不使,殆;
见到能干的人,而不任使,危险。
4:亲人而不固,殆;
亲信于人,而不坚定,危险。
5:同谋而离,殆;
共同谋事,却不团结,危险。
6:危人而不能,殆;
要惩罚人,却做不到,危险。
7:废人而复起,殆;
已被废黜的人,却再起用,危险。
8:可而不为,殆;
该做的事,却不去做,危险。
9:足而不施,殆;
富足了,却不做布施,危险。
10:几而不密,殆。
机要的事情,却不能保密,危险。
以上十种危险,可以说是管仲给所有领导者敲的警钟。虽然表面看似浮华盛景,即便当时不做,也没出现立竿见影的危害,但其实早已祸胎暗结,等显现出来,已经凶险无比。防微杜渐,慎思绝怠,不做救火队长,才是领导和管理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