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哲思:奖惩是手段也是权力(黄晓雷)

《韩非子》一书中两次记录了同一个历史事件:
在战国时的宋国,有一个大臣官任司城,名叫皇喜,字子罕。这个家伙总琢磨着怎么篡权。
有一次他对宋国的国君说:“奖励、赏赐,这类事情是所有人都喜欢的,那么就请君主您自己去施行,这样就能更加得到大家的爱戴;杀戮、刑罚,这类事情是民众所憎恶的,请让我来掌管吧,这样恶名我来担待。”
宋君想想觉得不错就同意说:“行。”
于是遇到所有发布威慑民众的命令、诛杀大臣之类的事情,宋君的回答永远是说:“去问子罕”。
从那时起大臣们就开始害怕子罕,平民也都归附子罕。
过了也就一年,子罕看到自己地位稳固,时机成熟,就杀了宋君,夺取政权。
在这则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子罕的狡诈,子罕利用花言巧语,诱骗宋国国君交出法治权,也可以说是惩罚权,结果篡权成功。
而宋君之所以被杀就是因为没搞懂,奖励和惩罚二权,是不可分割的。法家把奖叫做“德”,惩叫做“刑”,这两个权力合称叫做“二柄”,两个权柄。只有统一起来使用,奖励才能起到作用,惩罚才能起到效果。用今天的话讲就是:胡萝卜加大棒一个都不能少。而宋君,把惩罚权让给了别人,自己只留了一个软绵绵的奖励权,他能不出事?
在古语中有不少词都是描述如何玩奖惩,如何使用“刑德”二权的。比如说“恩威并施”、“宽猛相济”、“赏罚并用”、“刑德相辅”,都说明了赏罚不能分割。而韩非子更是用“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这样的话来说明,明主能控制臣下的说到底就是奖惩二柄而已。法家讲管控,而奖惩是管控最重要的手段,也是最底层的手段,同时也是一个管理者所应独自掌握的权力。
附原文:司城子罕谓宋君曰:“庆赏赐与,展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杀戮诛罚,民之所恶也,臣访当之。”宋君曰:“诺。”于是出威令,诛大臣。君曰“问子罕”也。于是大臣畏之,细民归之。处期年,子罕杀宋君而夺政。
黄晓雷老师,在许文胜教授创建的新易国学管理团队当中,潜心钻研法家核心思想,首创将法家“法”、“势”、“术”核心哲理成功运用于企业实践管理当中,形成了完整的“法家智慧应用体系”,成功帮助众多企业快速平稳发展。常年授课于清华、北大、同济、复旦、浙大等知名学府。
主讲课题:《法家的管控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