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能够忘记你。”⋯⋯“幸好我还记得。”

标签:
那年夏天阿尔诺阿勒美拉斯罗宾三联绘本馆文化 |
分类: 有故事的绘本馆 |
在德胜门起点站等发车的漫长时间里,我在位置上掏出了这本白天朋友刚送我的小书。窗外深深浅浅的夜色对比下,它的浅蓝色调清淡得好像一抹即去。
那是⋯⋯关于夏洛和西蒙的海滩。
和任何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一样,他们相识于幼年。最初只是两个家庭度假计划中微不足道的两个细小组成,就像海滩上的两粒沙子一样,茫然无知地被命运卷到了同一片海滩,并相互碰撞。
“他们很快就认识了。 ⋯⋯西蒙的爸爸逗夏洛开心。 夏洛的爸爸哄西蒙玩。 ”“他们的父母也很谈得来。 ”
我蓦地想起我小时候也有那么一个小哥哥来。我家搬到他家楼下时,那年我三岁,他四岁。后来很多次我在小说里提及过这次楼梯口好奇对望的初遇,在被回忆和文字打磨过无数次的印象记里,我老想象女主角——也就是我啦——穿着白色蓬蓬纱裙子,而男主角则穿着海军衫和水手短裤——两者都是我最喜欢的儿童打扮,而当日是否真如此,天晓得。
“当然了,
事情也并不总是那么简单。夏洛和西蒙经常为了一点点小事争吵,有时为了一瓶水⋯⋯有时为了一个拥抱⋯⋯一个玩笑⋯⋯”
第一次见面穿什么虽然成谜,小时候老吵架倒是真的。我还记得五岁那年某个早上小哥哥就把我欺负哭了,被他老爸狠k了一顿,中午偷偷从门缝里塞进一张明信片来。是那个年代还很少见的覆膜米老鼠明信片,背面歪歪扭扭地写满了蓝色墨水的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总共有十八个对不起。大的大,小的小。
很奇怪地,现在闭上眼,我还能想起那孩子气的字迹。与之一起撞入脑海的,还有那些童年夏日如噪的蝉鸣。
“可惜,假期总有结束的一天, 分手的日子到了。 ”
我和小哥哥却从三岁到十一岁,一直不曾分开。我们上同一个幼儿园,一起去上学,同一个班,每天上学放学都是一起。我还记得我耐心地在一旁等他做完值日回家的场景——当时他是在我们小学的池塘里冲洗一个痰盂,一面洗一面冲着我张开缺了门牙的嘴直乐:再等会儿,很快!
“四年以后,又是夏天,夏洛和西蒙再次来到这片海滩。 ”
四年对于一个正在飞速发育的孩童而言,大概就和一个世纪的概念差不多。一百年过去了,当年的睡美人和王子还互相认识吗?
“他们长高了许多,也有了一点点变化。 ”
女孩夏洛喜欢收集东西,喜欢发明创造。而西蒙爱读书,爱做梦。
他们时常能玩到一起,也有些时侯会闹意见;就跟小时候小哥哥也老嫌我的魂斗罗打得不够好、打扑克的时候反应太慢一样;而我也老对他居然用拖鞋去盛蝌蚪的事取笑个没完没了,并且说他的跳山羊跳得太次。
“当然,夏洛和西蒙最喜欢的,还是吵架以后和好。 ”
自然我还是记得我们要好的时间比较多。记得有一次在小哥哥家,他父母也在,我们刚生过一场莫名其妙的气,可是看他迈着短腿千辛万苦跨过坐在地板上纳凉的父母,从屋这头给屋那头的我送一小牙香瓜,我接过来立刻就心软了。
记忆里那香瓜又甜又凉,就像小哥哥冲我羞赧而抱歉的一笑。
“这样,他们永远都不会觉得闷。 ”
“可是,他们最不喜欢的日子还是来了,大家又要分别了。”
这次是八年以后。再次各自随家人来到这片海滩的夏洛和西蒙都已经十五岁了。
而十五岁那年,我早已离开家乡,随父母来到一个比出生地更南许多的城市生活。也就是:和小哥哥告别,已经四年。
“夏洛几乎认不出西蒙。西蒙也没有立刻认出夏洛。”
我们整整四年都没有写过什么信。值得关注的事儿太多了:玩儿,读书,准备中考,暗恋或被隔壁班的男生或女生暗恋⋯⋯到了十五岁那年,我才在深圳第一次接到小哥哥的信,信中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百分之九十都是关于当初刚上市的仙剑奇侠传。
“‘你还是那么爱看书吗?’夏洛问西蒙。“
”‘很少看书了,现在我喜欢弹夏威夷吉他。’西蒙含糊地说。“
“你呢?还是喜欢放假的时候摆弄你的木头吗?”
“没有,我现在喜欢看漫画。”夏洛小声答道。
我看小哥哥的信,由头微笑到尾。一边厢忍不住想:还是从小看到大的这样一笔字,还是那么喜欢打游戏;此外便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无奈。我们的世界早已遥远陌生,他絮絮告诉我的,其实是我早已不感兴趣的东西。那个时侯的我已经看完了全套金庸亦舒三毛,看了足足三遍红楼梦,正开始惊喜地发现张爱玲。那末我该如何去回这封信呢,也告诉他我正在看的十八春,看了多少遍也照旧泪如雨下么?
小哥哥才不会感兴趣。
正如女孩夏洛喜欢和女孩子们没完没了地聊天、男孩西蒙喜欢和男孩子们一起折腾⋯⋯四年过去,我们早已有了各自截然不同的世界。
”西蒙有了新的女朋友,他很喜欢克丽娜。“
别人我不知道。但十六岁那年,我真的喜欢上了当时班上的班长。
算初恋。
”夏洛和西蒙希望能够忘掉对方。 “
不,我并不真正希望忘记小哥哥。我们只是勉强互相回了几封信后,渐渐地,就几乎不再把对方记起。
而夏洛和西蒙的故事却从再一个七年以后,开始变得急转直下,异常简单完美。
当女孩夏洛和男孩西蒙二十二岁时,他们在海滩上重逢。这次,他们身边都没有家人。眼中只有孤零零的彼此。
“你好吗,西蒙?”
西蒙给正在写小说的夏洛念书。夏洛为做雕塑的西蒙捡拾海边的浮木。
大概是一个夏风清凉的晚上,他们在海滩上⋯⋯接吻了。
而当时的我和小哥哥,又在做什么呢?
二十二岁的时侯,我遇到了生命中第二个真正喜欢的人。
二十三岁的时侯,小哥哥重新加了我qq,并且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很喜欢的女生,是一个系统的,很会打羽毛球。
记得那年过年回到家乡再见到小哥哥的时侯,他和别人介绍我说:这是我的小学同学。我在一旁默默地微笑地听着。冬天湖南的阳光碎金子一般慷慨地漫洒下来。我看着他,觉得小时候的好日子真的过去了呀。可是我一点也不怪他——虽然他早已不记得我们曾经有多么亲。多么亲。
晚上我们和他的朋友去唱卡拉ok。在吵闹不休的包厢里,一个我不太认识的姑娘正和男朋友一起高唱”死了都要爱“——那年这还是in得不得了的潮歌呢——而小哥哥给我使了个眼色,叫我一块悄悄溜出去透气。
真溜出来也并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彼此已经当真很陌生了。走在打小长大而今非昔比的小城街道上,肩并肩走了一会,我突然说,好口渴。
他看我一眼,踅进了最近的烟酒小卖部:你要喝什么?
我不假思索:王老吉吧。
也许是这个选择暴露了我在广东呆了好多年的习惯,又或者触动了他哪根古怪的笑神经,他突然大笑起来。就在这一刻我才突然觉得以前那个亲密无间的小朋友又回来了,也傻傻地望着他,笑着。就和小时候无数次淘气被大人抓住,两人对望一眼突然爆发的大笑一样。毫无意义,却又只有彼此才懂得。就在那一刻我才相信:一起度过的年少时光,当真确凿无疑。不管后来我们如何分道扬镳,道路如何和彼此毫不相干——
扯远了。再说回我们幸福的主角西蒙和夏洛吧。
五年以后,他们带着自己的女儿重新回到那个海滩。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这片海滩吗?”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夏洛和西蒙相信,
他们的故事独一无二。而我也相信,我和小哥哥的童年往事独一无二。不是每一段青梅竹马,都会有缘分走到天荒地老;但曾经发生过的少年友谊,却同样在回忆中永劫难灭:大多数时侯,它都好端端地蛰伏在记忆里,一动不动。只在很偶然的情况下,比方说,某一辆迟迟不起动的夜班车上,不小心翻开一本颜色清淡得仿佛一抹即去的可爱绘本⋯⋯才会突然从记忆深处蹦达出来,并猝不及防地,吓我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