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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大榭这几个学校秋季招生公告发布啦!】

(2016-04-21 15:16:41)
标签:

杂谈

大榭一小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大榭开发区第一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认真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榭社保[2016]10号)文件精神,特将新生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顺序位依次为:

  ◆1.大榭籍适龄儿童和驻岛部队官兵子女(第一顺序位)

  ◆2.符合大榭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大榭街道联合印发的《2014年宁波大榭开发区义务教育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格查验办法》(以下简称“三部门查验办法”)规定就读条件的非大榭籍适龄儿童(第二顺序位);

  ◆3.为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第一、第二顺序位招生结束后,若有空余学额,将统筹解决区内重点企业中不符合就读条件的部分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就读。请有关重点企业于5月9日-11日统一向社会发展保障局教育文体处提出申请(第三顺序位)

  (因我区教育资源有限,其他不符合“三部门查验办法”规定就读条件的非大榭籍适龄儿童难以接纳,请及早回原籍就读。)

二、招生区域:

  ◆1、海港路以南、兴岛南路以西区域(含金海岸、邻里中心南区、金城、海信、海港、海滨、海韵、王榭新村、金色海湾等小区)

  ◆2、榭南九村(包含长墩、王榭、孚竹、谗头、西岙、樟岙、小岛三村)及驻岛部队。

三、报名办法

  ◆1.列入第一、第二招生顺序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户籍证明或部队证明)、免疫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2.非大榭籍儿童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审核盖章);

  ◇(2)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取得的1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大榭街道计生办查验审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出具);

  ◇(4)父母或监护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连续1年及以上证明(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或提供养老保险交纳单);

  ◇(5)在我区有相对固定住所证明(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或由现暂住地村、社区出具证明);

  ◇(6)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有稳定职业证明(提供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备注: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16年5月8日–10日

五、报名地点:

  大榭一小门卫室

六、联系电话:

  86749795(周老师)  

  86749791(李老师  吴老师)

  其它年级的新插班生(新六年级除外),视本学期末各年级班级人数情况确定可否插班。若班额已满的年级,不予插班。

    1、咨询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6月30日

    2、咨询报名地点:大榭一小门卫室。

    3、持以上6项材料来学校咨询报名。

大榭开发区第一小学

http://tc/maxwidth.2048/tc.service.weibo.com/mmbiz_qpic_cn/d594d23a4ae495d32bd6235fecd6f5b3.jpg


大榭开发区第二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通告

http://tc/maxwidth.2048/tc.service.weibo.com/mmbiz_qpic_cn/7df6e8935715d4466d4177c09b8487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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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2016年下半年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榭社保[2016]10号)文件精神,特将新生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儿童,计划招生250人(小班10班)。

二、招生原则

  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首先满足大榭籍和驻岛部队官兵子女的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然后再接纳暂住在建成区符合入园条件的非大榭户籍儿童入园,报满为止。

三、报名材料

  ▲1、大榭籍儿童和驻岛部队官兵子女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户籍证明、部队证明)、免疫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2、非大榭籍儿童须同时随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审核盖章);

  △(2)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取得的1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大榭街道计生办查验审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出具);

  △(4)父母或监护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连续1年及以上证明(由区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或提供养老保险交纳单);

  △(5)在我区有相对固定住所证明(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或由现暂住地村、社区出具证明);
  △(6)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有稳定职业证明(提供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报名时间

  大榭籍(部队)儿童:2016年5月8日-10日

  非大榭籍儿童:2016年5月15日-5月17日

  注:在早教中心入读的统一由早教中心办理。

五、报名地点

  中心幼儿园海文分园 

六、联系人

  胡老师

七、咨询电话

  86760192

宁波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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