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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案判决现场可直播,百姓知情权与法律并行不悖

(2017-07-25 15: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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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时事

朴槿惠案判决现场可直播,百姓知情权与法律并行不悖

 

    据韩国媒体报道,当地时间725日,韩国大法院继续开会讨论“法庭旁听及拍摄规则”修改案。此次的讨论结果将直接影响备受关注的朴槿惠案的开庭审理情况是否可以电视直播。经过近半天的讨论,当地时间当天下午2点,韩国大法院宣布:为保障韩国国民的知情权,包括朴槿惠案及李在镕案等社会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判决现场可以进行现场直播(仅限公布判决时段,不包括庭审过程)。

 

    720日,韩国大法院就对朴槿惠案是否可以电视直播进行了相关审议,多数大法官认为应该对国民公开审判场面,但在直播允许的范围和条件方面则有明显争议。725日,韩国大法院再次就此问题进行了近半天的讨论,最终作出决定——朴槿惠案一二审判决现场可电视直播。由此说明,百姓知情权与韩国法律是并行不悖的。

 

    尽管韩国大法院的这个决定,离百姓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百姓希望庭审过程也进行直播),但相比前段时间的“相对封锁庭审”,已经算是一个进步了。根据韩国现行法律规定,朴槿惠案只允许在法庭辩论之前和审判的场面进行公开拍照或摄像,法庭审理过程不予公开。韩国大法院做出的这个决定,应该说是符合韩国现行法律规定的。

 

    然而,韩国现行法律的这个规定,与韩国宪法的规定“可以公开庭审情况”是矛盾的。不过,事情可以一步一步地来,如果韩国大法院还想更进一步满足百姓的知情权,说不定再继续讨论是否公开朴槿惠案的庭审过程也有可能。毕竟,朴槿惠案离一审判决还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朴槿惠案还有二审,那就还有更多的时间。

 

    百姓知情权与法律从来都不矛盾。没有这样的说法:满足了百姓的知情权就一定违背法律,遵守法律规定就一定不能满足百姓知情权。相反,百姓的知情权与法律规定是一致的: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知情权,既是法律公开公正的体现,也是让广大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像朴槿惠这种关注度极高的案件,百姓知道的情况越多,越能促进案件的公平公正。

 

    65日至9日,韩国大法院行政处面向韩国各地方法院的法官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回答问卷的1013名法官中,有68%的法官表示可以在主审法官的同意后,对于庭审(全部或部分)情况进行现场直播。既然如此,全部或部分现场直播朴槿惠案的庭审情况,不是没有一点可能。如果韩国大法院真想展示自身的能力和水平,真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对朴槿惠案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直播,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甚至可以说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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