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不堪病痛折磨跳河呼唤“安乐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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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不堪病痛折磨跳河呼唤“安乐死”立法
对于“安乐死”的立法,中国进行过多次尝试:1988年,最早在全国人大提出“安乐死”议案的是严仁英和胡亚美,两人分别是中国妇产科学和儿科专业的泰斗;1994年全国两会期间,广东32名代表联名提出“要求结合中国国情尽快制定‘安乐死’立法”议案;1995年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170位代表递交4份有关“安乐死”立法的议案;1996年,上海市人大代表再次提出相关议案,呼吁国家在上海首先进行“安乐死”立法尝试;在1997年首次举行的全国性“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时至今日,“安乐死”立法尚未有任何迹象。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能够“幸福”地死亡,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天大地大,生命最大。何荣、黄鸿雁和重庆那位母亲,或许远远未到“安乐死”的时候,但是,在患者、家属和医生等各方面都认可“安乐死”的前提下,我国法律是否也应与时俱进?“安乐死”的实质,说到底也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中国到了“安乐死”合法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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