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让纳税人共享“营改增”红利
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26.9万户纳税人。如果加上2013年以来已经先后完成“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的9.8万户试点纳税人,自治区“营改增”将累计实现减税198亿元。(4月30日《北方新报》)
“营改增”的好处显而易见,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国家明确指出,“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然而有媒体报道,今年五一前夕,一些地方的部分酒店和商场借税改之名涨价。为此,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正告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内蒙古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更要规范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既要确保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也要防止相关企业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
“营改增”是好政策,好政策重在落地。让广大纳税人共享“营改增”红利,这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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